招标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绵阳绕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绵阳绕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
项目情况:绵阳绕城高速公路(S1成万高速绵阳绕城段)2014年12月开通,所辖丰谷、杨家两个收费站,全长33.675公里(起止桩号K103.391至k137.066)。年均车流量约170万辆,年道路清障救援车辆200余辆。因工作需要,现需为该路段招标清障救援服务单位,主要内容为该路段提供清障救援、道路施救、货物转运等服务。本项目无承包费用、租赁费用,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高管〔2016〕200号)中规定的清障救援收费标准向被服务方收取救援费用。服务期限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投标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二级(或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的汽车维修企业,且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清障、事故施救、汽车维修,汽车托运等相关内容,并承诺确保服务期内相关资格未被取消。投标人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投标,但经中标人授权,可由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相应的经济类合同。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承担相关业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三)具备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经验及车辆快速维修设备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具备拖车作业,吊车作业,货物搬运、保管等业务及配备相关从业资格工作人员。 注:
1、具备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经验。(需提供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2、为该路段配备满足日常清障救援和应急救援的车辆设备,日常配备不低于3台清障救援设备(其中:平板清障车1辆、重型或中型拖车2辆),并满足特殊应急救援的重型吊车、重型拖车和人员配备。相关救援车辆投保不得低于200万元的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每位参与工作的人员投保不低于100万元的救援人员雇主责任险。(需对此出具承诺书及相关凭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项目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为无效响应)
(一)投标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管理办法》《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操作规范》(JT/T891-2014)及有关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排除障碍导致第三方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投标单位负责承担全部责任(需对此出具承诺书)。
(二)投标单位承诺为该项目成立清障救援、货物、人员转运工作机构,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专业救援培训学习等,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时期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24小时驻点值守(特殊时期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驻点值守期间招标人不支付费用)(需对此出具承诺书)。
(三)投标单位承诺救援服务车辆在对故障车辆救援过程中,驾驶员及救援人员配备齐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高管〔2016〕2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确保过往车辆及自身的安全,因操作不规范等及其他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单位承担法律、经济等全部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需对此出具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日11止(法定工作日09:0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1办公室(长虹大道北段123号);
(三)报名时需出具的资料: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
(二)递交地点: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虹大道北段123号);
六、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
(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
(七)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装备物资资料;
(八)承诺书(见附件);
(九)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资料密封现场递交。提交的证件、资料须真实有效、内容完整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资料,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特别说明
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少于3家的,此次招标则作为流标处理。
八、评审原则
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为中选单位。
九、结果公示
竞争性磋商结果将在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公示栏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3楼3-1室(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23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816-2695115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5日
项目名称:绵阳绕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
项目情况:绵阳绕城高速公路(S1成万高速绵阳绕城段)2014年12月开通,所辖丰谷、杨家两个收费站,全长33.675公里(起止桩号K103.391至k137.066)。年均车流量约170万辆,年道路清障救援车辆200余辆。因工作需要,现需为该路段招标清障救援服务单位,主要内容为该路段提供清障救援、道路施救、货物转运等服务。本项目无承包费用、租赁费用,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高管〔2016〕200号)中规定的清障救援收费标准向被服务方收取救援费用。服务期限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投标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二级(或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的汽车维修企业,且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清障、事故施救、汽车维修,汽车托运等相关内容,并承诺确保服务期内相关资格未被取消。投标人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投标,但经中标人授权,可由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相应的经济类合同。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承担相关业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三)具备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经验及车辆快速维修设备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具备拖车作业,吊车作业,货物搬运、保管等业务及配备相关从业资格工作人员。 注:
1、具备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经验。(需提供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2、为该路段配备满足日常清障救援和应急救援的车辆设备,日常配备不低于3台清障救援设备(其中:平板清障车1辆、重型或中型拖车2辆),并满足特殊应急救援的重型吊车、重型拖车和人员配备。相关救援车辆投保不得低于200万元的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每位参与工作的人员投保不低于100万元的救援人员雇主责任险。(需对此出具承诺书及相关凭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项目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为无效响应)
(一)投标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管理办法》《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操作规范》(JT/T891-2014)及有关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排除障碍导致第三方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投标单位负责承担全部责任(需对此出具承诺书)。
(二)投标单位承诺为该项目成立清障救援、货物、人员转运工作机构,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专业救援培训学习等,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时期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24小时驻点值守(特殊时期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驻点值守期间招标人不支付费用)(需对此出具承诺书)。
(三)投标单位承诺救援服务车辆在对故障车辆救援过程中,驾驶员及救援人员配备齐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高管〔2016〕2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确保过往车辆及自身的安全,因操作不规范等及其他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单位承担法律、经济等全部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需对此出具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日11止(法定工作日09:0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1办公室(长虹大道北段123号);
(三)报名时需出具的资料: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
(二)递交地点: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虹大道北段123号);
六、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
(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
(七)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装备物资资料;
(八)承诺书(见附件);
(九)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资料密封现场递交。提交的证件、资料须真实有效、内容完整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资料,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特别说明
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少于3家的,此次招标则作为流标处理。
八、评审原则
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为中选单位。
九、结果公示
竞争性磋商结果将在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公示栏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3楼3-1室(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23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816-2695115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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