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金额
30.1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cq202307-011
预算金额30.14万元
招标公司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丁龙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索小娟139656387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307-011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3年07月25日10时至2023年0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07月25日10时至2023年0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共计一个标段;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花园路与紫薇南路交叉口西北角,评估总价为301435.20元,拆除的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详见附件清单,以移交现状为准,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标的物现状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
须拆除地块地面以上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厂区四周围墙、铁艺栅栏全部保留,不在拆除范围)(项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交付前的完整性),拆除的所有材料归竞得人所有。具体须竞价人自行现场勘查,实物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看样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项目单位联系。(竞买人必须亲自到现场踏勘,以标的物实际范围、数量为准,若竞买人不参加现场看样,成交后标的物出现任何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看样联系人:丁龙 联系电话:18005502668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工期要求:总工期约90个日历天(雨雪天气顺延),项目实施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和业主需求分时间段进行(本项目需分2次或2次以上进行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管道中和蓄水池中电镀残留废液处置需要符合环保要求,所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厂区内房屋建筑分批搬迁、交付、拆除,一次、二次拆除间隔时间约60天,所需拆除设备及人员、机械需要二次进场),每个时间段以接到甲方通知后为准,7日内必须进场拆除,无正当理由不拆除的,按10000元/天罚款并直接从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以现场移交之日起计算工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的,按10000元/天罚款并直接从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3、请竞价人仔细阅读交易公告、竞价须知等内容,合理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将没收竞价保证金,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4、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厅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3月颁发的《建筑工地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止标准》之拆除工程中相应条款执行。采取持续湿法作业,进行防尘覆盖、一天须有四次洒水。拆除施工工地需在5日内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全面完成封闭围挡(高2.5M)设置。建筑物拆除完成以后,需在2小时内覆盖,7小时内转运,若超期转运且未覆盖的,处以2000元/处罚款。拆除机械进场后须向项目单位上报车辆车型及车牌号,上报的施工车辆离场需向项目单位报备,场地内的拆除机械须于半小时内随叫随到。有关废渣等清运、覆盖、环保、安全保护及围挡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围挡如在未移交之前遭到损坏,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修复费用,竞得人须在接到项目单位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否则项目单位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围挡维修费用。
5、施工安全要求:竞得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相应的全部安全责任;竞得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6、扬尘防治保证金收取: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指定账户缴纳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10万元。
7、成交价款的收取:竞得人在拆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成交总价款交纳至项目单位处。拆除的物品归竞得人所有。(项目单位向竞得人开具的是普通收据,无发票、无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8、履约保证金、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担保的形式为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成交总价的10%;
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金额:20万元
收款单位(户名):滁州开发区社区建设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清流支行
银行账号:20000072736310300000018
转账时备注: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成交价款/XX保证金。
缴纳时间: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拆除合同签订前)
退还方式及时间:竞得人拆除完毕、清运完建筑垃圾后,经项目单位验收场地合格后,竞得人若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因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退回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扬尘防治保证金(均无息);若发生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每发生一次,项目单位从扬尘防治保证金扣除壹万元,扣完为止。若甲方被处罚金,将从乙方扬尘防治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三、起拍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始价为:301435.20元,竞价保证金为:6万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整倍数。
重要说明:1、竞价人竞价时必须以具备竞价条件(交易公告第六条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规定)的企业身份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项目单位不承担因竞价人未勘察或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导致的所有损失。
3、项目所在地块的拆除范围包含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本项目需分2次或2次以上进行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管道中和蓄水池中电镀残留废液处置需要符合环保要求,所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厂区内房屋建筑分批搬迁、交付、拆除,一次、二次拆除间隔时间约60天,所需拆除设备及人员、机械需要二次进场),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应服从项目单位安排,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注意场地卫生、垃圾清理及设施保护,若对周边铺装、道路、沟渠、绿化等设施造成破坏要无条件恢复,否则项目单位有权从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按实扣除。
4、在拆迁地块内的水资源保护标志、测绘标志、电缆标志等相关标志,一律不得破坏,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须带水作业,若被环保部门等相关主管单位通报处罚的,项目单位有权对竞得人处于双倍罚款。
6、企业用房拆除完成后,竞得人须根据项目单位要求进行结算,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按项目单位要求退还。
7、拆除过程中,竞得人须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做好建筑垃圾覆盖以及清理等相关工作。
8、请竞价人确定银行账户是否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9、本项目竞得人在进场前需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本项目由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用3000元,由竞得人在竞价成功后领取竞得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2023年07月25日10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569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保证金”(可简写)。
注意:1、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3、若存在不予退还竞得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六、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成交后提供企业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成交后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竞得人必须提供诚信竞价承诺书;(成交后提供)
4、竞得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竞价前一日)具有电镀表面处理设备安装或拆除业绩;(成交后提供业绩合同)
5、竞得人需提供一份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竞得人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成交后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注:以上1-5条相关材料,竞价人成交后必须将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07月31日17时前提供至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办事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须在竞得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领取竞得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项目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十、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办事处
联系人:丁龙 联系电话:18005502668
代理公司: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索小娟、陈浩 联系电话:13965638745、15955500407
2023年07月14日
竞价须知(二次).docx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清单.pdf
交易公告(二次).pdf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307-011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3年07月25日10时至2023年0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07月25日10时至2023年0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共计一个标段;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花园路与紫薇南路交叉口西北角,评估总价为301435.20元,拆除的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详见附件清单,以移交现状为准,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标的物现状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
须拆除地块地面以上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厂区四周围墙、铁艺栅栏全部保留,不在拆除范围)(项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交付前的完整性),拆除的所有材料归竞得人所有。具体须竞价人自行现场勘查,实物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看样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项目单位联系。(竞买人必须亲自到现场踏勘,以标的物实际范围、数量为准,若竞买人不参加现场看样,成交后标的物出现任何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看样联系人:丁龙 联系电话:18005502668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工期要求:总工期约90个日历天(雨雪天气顺延),项目实施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和业主需求分时间段进行(本项目需分2次或2次以上进行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管道中和蓄水池中电镀残留废液处置需要符合环保要求,所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厂区内房屋建筑分批搬迁、交付、拆除,一次、二次拆除间隔时间约60天,所需拆除设备及人员、机械需要二次进场),每个时间段以接到甲方通知后为准,7日内必须进场拆除,无正当理由不拆除的,按10000元/天罚款并直接从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以现场移交之日起计算工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的,按10000元/天罚款并直接从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3、请竞价人仔细阅读交易公告、竞价须知等内容,合理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将没收竞价保证金,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4、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厅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3月颁发的《建筑工地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止标准》之拆除工程中相应条款执行。采取持续湿法作业,进行防尘覆盖、一天须有四次洒水。拆除施工工地需在5日内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全面完成封闭围挡(高2.5M)设置。建筑物拆除完成以后,需在2小时内覆盖,7小时内转运,若超期转运且未覆盖的,处以2000元/处罚款。拆除机械进场后须向项目单位上报车辆车型及车牌号,上报的施工车辆离场需向项目单位报备,场地内的拆除机械须于半小时内随叫随到。有关废渣等清运、覆盖、环保、安全保护及围挡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围挡如在未移交之前遭到损坏,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修复费用,竞得人须在接到项目单位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否则项目单位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围挡维修费用。
5、施工安全要求:竞得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相应的全部安全责任;竞得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6、扬尘防治保证金收取: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指定账户缴纳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10万元。
7、成交价款的收取:竞得人在拆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成交总价款交纳至项目单位处。拆除的物品归竞得人所有。(项目单位向竞得人开具的是普通收据,无发票、无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8、履约保证金、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担保的形式为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成交总价的10%;
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金额:20万元
收款单位(户名):滁州开发区社区建设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清流支行
银行账号:20000072736310300000018
转账时备注: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成交价款/XX保证金。
缴纳时间: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拆除合同签订前)
退还方式及时间:竞得人拆除完毕、清运完建筑垃圾后,经项目单位验收场地合格后,竞得人若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因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退回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扬尘防治保证金(均无息);若发生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每发生一次,项目单位从扬尘防治保证金扣除壹万元,扣完为止。若甲方被处罚金,将从乙方扬尘防治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三、起拍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始价为:301435.20元,竞价保证金为:6万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整倍数。
重要说明:1、竞价人竞价时必须以具备竞价条件(交易公告第六条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规定)的企业身份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项目单位不承担因竞价人未勘察或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导致的所有损失。
3、项目所在地块的拆除范围包含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本项目需分2次或2次以上进行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管道中和蓄水池中电镀残留废液处置需要符合环保要求,所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厂区内房屋建筑分批搬迁、交付、拆除,一次、二次拆除间隔时间约60天,所需拆除设备及人员、机械需要二次进场),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应服从项目单位安排,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注意场地卫生、垃圾清理及设施保护,若对周边铺装、道路、沟渠、绿化等设施造成破坏要无条件恢复,否则项目单位有权从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按实扣除。
4、在拆迁地块内的水资源保护标志、测绘标志、电缆标志等相关标志,一律不得破坏,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须带水作业,若被环保部门等相关主管单位通报处罚的,项目单位有权对竞得人处于双倍罚款。
6、企业用房拆除完成后,竞得人须根据项目单位要求进行结算,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按项目单位要求退还。
7、拆除过程中,竞得人须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做好建筑垃圾覆盖以及清理等相关工作。
8、请竞价人确定银行账户是否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9、本项目竞得人在进场前需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本项目由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用3000元,由竞得人在竞价成功后领取竞得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2023年07月25日10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569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苏深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二次)保证金”(可简写)。
注意:1、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3、若存在不予退还竞得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六、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成交后提供企业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成交后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竞得人必须提供诚信竞价承诺书;(成交后提供)
4、竞得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竞价前一日)具有电镀表面处理设备安装或拆除业绩;(成交后提供业绩合同)
5、竞得人需提供一份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竞得人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成交后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注:以上1-5条相关材料,竞价人成交后必须将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07月31日17时前提供至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办事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须在竞得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领取竞得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项目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十、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办事处
联系人:丁龙 联系电话:18005502668
代理公司: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索小娟、陈浩 联系电话:13965638745、15955500407
2023年07月14日
竞价须知(二次).docx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清单.pdf
交易公告(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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