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爱我崇左”APP产品展示销售功能模块(“崇乐购”)运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依托“爱我崇左”APP作为基础,充分发挥APP“惠企、兴业”的作用,利用大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我局拟采购“爱我崇左”APP产品展示销售功能模块(“崇乐购”)运营服务。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书面报价,我局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
一、服务内容
在“爱我崇左”APP内上线并运营产品展示销售功能模块(“崇乐购”),提供本地产品线上宣传展示、线上销售和数据采集分析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服务采购需求表“服务采购要求”章节。
二、服务期限
3年(具体服务期限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上限价
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00)。报价不得超出上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服务采购需求表“供应商资格要求”章节,未达到资格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三)采购单位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采购单位按综合打分最高分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取消该供应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内容:
1.服务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包含服务要求响应表、资格要求响应表、商务要求响应表、服务报价响应表,须加盖公章);
2.本项目服务方案;
3.证书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记录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须加盖公章);
5.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查询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8.其它相关文件资料(如有)。
9.主导运营的类似本项目的成功案例(如有则优先考虑)。
(五)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纸质正本,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响应文件请以直接送达或快递方式报送至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接收。响应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响应报价应包含服务交付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六)询价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询价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无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即为无效响应文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提交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询价响应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我单位将拒绝接收。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我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八)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联系沟通合同签订事宜。
(九)项目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7956256,13978790198。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石景林东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附件:服务采购需求表
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8月29日
一、服务内容
在“爱我崇左”APP内上线并运营产品展示销售功能模块(“崇乐购”),提供本地产品线上宣传展示、线上销售和数据采集分析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服务采购需求表“服务采购要求”章节。
二、服务期限
3年(具体服务期限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上限价
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00)。报价不得超出上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服务采购需求表“供应商资格要求”章节,未达到资格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三)采购单位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采购单位按综合打分最高分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取消该供应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内容:
1.服务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包含服务要求响应表、资格要求响应表、商务要求响应表、服务报价响应表,须加盖公章);
2.本项目服务方案;
3.证书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记录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须加盖公章);
5.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查询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8.其它相关文件资料(如有)。
9.主导运营的类似本项目的成功案例(如有则优先考虑)。
(五)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纸质正本,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响应文件请以直接送达或快递方式报送至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接收。响应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响应报价应包含服务交付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六)询价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询价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无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即为无效响应文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提交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询价响应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我单位将拒绝接收。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我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八)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联系沟通合同签订事宜。
(九)项目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7956256,13978790198。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石景林东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附件:服务采购需求表
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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