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里水示范段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8]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弱电系统(通信系统+运行控制系统)集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位于南海区里水镇里湖新城规划中轴线,延环镇北路、里广路,止于里横路站。线路全长9.9公里,共设置14座车站、1座车辆段,项目投资估算总额21.86亿元。
2.3 计划工期:暂定在2022年12月前完成全部弱电系统设备到货(不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在2023年6月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023年9月30日前,本项目各系统实现合同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完整功能,具备开通试运行的条件。最终确定的各阶段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弱电系统(通信系统+运行控制系统)集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里水示范段项目正线及车辆基地弱电系统的设备供货、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设备调试等全部内容,中标人全面承担弱电系统集成、供货、安装督导等直至系统开通的全部责任,并配合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弱电系统内外部接口,按期、保质完成本项目工程弱电系统的工程建设,使弱电系统能成为一个安全可靠、功能完备的系统。中标人须确保提供的设备满足《用户需求书》及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的运营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弱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子系统:综合运营调度平台、正线道岔控制子系统、车载辅助子系统、路口信号控制子系统、车辆基地联锁子系统、信号维护监测系统、信号电源设备、综合数据承载网、无线通信系统、有线电话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电源系统、乘客信息系统、车辆基地安全防范系统、公安无线通信引入系统等,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软件、安装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的采购、生产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和仓储。
弱电系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子系统设备的安装督导、设备制造、深化设计、设计联络、系统内外部接口的协调管理、设备生产制造(必要时需做型式试验、样机试验)、出厂检验、到货、仓储、二次搬运、安装督导、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长期支持、技术文件的提供和质保责任期的服务等一系列工作。配合与其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自动售检票、车辆、土建、市话网、公安、公网运营商等)互连互通及接口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80,487,146.37元。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人员要求
4.3.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有自动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3.2 项目技术总监要求:1名,具有自动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3.3管理人员要求:不少于4名,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3.4 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总监及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监及管理人员均不能互相兼任。
4.4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1条国内有轨电车(钢轮钢轨)正线(不少于3公里)的通信系统集成或信号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提供的合同未能清晰反映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可另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仅提供子系统和设备供应的供货业绩,不满足要求。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11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11月30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三室210))。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资质要求
登陆之后方可查看该信息!立即登录
招标时间
登陆之后方可查看该信息!立即登录
联系方式
登陆之后方可查看该信息!立即登录
佛山市其他信息1.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及相关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佛山市招标2021-11-02
2.关于为【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加氢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算编制服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佛山市招标2021-10-28
3.关于【南海区狮山镇现代有轨电车T1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中选结果的公告
佛山市中标2021-08-31
4.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及相关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一标)
佛山市招标2021-07-06
5.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氢能轨道车辆关键技术研制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佛山市中标2021-06-21
6.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及相关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三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佛山市中标2021-06-15
7.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及相关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岩溶专项勘察项目
佛山市中标2021-06-16
8.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氢能轨道车辆关键技术研制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招标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