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采购公示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3020558
二、询价书名称: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1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黄明波
联系电话:13803292027
采购单位: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2日 16:51:13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0102000000 | 工程技术服务通用物料 | 项 | 1.0 | 6.0 | 2023-01-11 00:00:00.0 |
《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询价文件
招标人: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
目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询价公告
第二章、报价单位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五章、报价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单一来源询价公告
报价递交时间:(以中煤易购线上公布时间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报价人参加。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114号
项目名称:《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
项目背景:《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项目依托陈风阁创新工作室科研课题KY22-14S《煤矸石资源化利用项目》,中煤邯郸设计公司与河北工程大学于2021-2022年间开展了课题合作和相关试验,主要完成了:原材测试(煤矸石、钢渣、碱激发剂等)、矸石混合料路而基层力学性能、煤矸石免烧透水砖、透水煤矸石混凝土等试验研究,获得了课题研究所需的大量试验结果。除了合作试验外,河北工程大学对邯邢地区有代表性的煤矸石及其混合料应用一直有着长期研究,并积累了大量的其他经验和技术成果。因此,为了进一步拓展科研课题KY22-14S《煤矸石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研究成果和应用技术,增强我公司在此领域技术的影响力,拟综合课题研究成果和第三方合作单位研究成果共同编写关于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的一部专著和一本地方标准。一本专著为合著,一本地方标准为主编单位之一。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登录“中煤易购”网站(网址:https://ego.chinacoal.com/)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中煤易购公布时间为准。
项目名称:《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标的:《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采购项目
拟邀请供应商:河北工程大学
采购需求:
具体见竞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付款方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0%即;提供专著初稿、标准初稿时再支付费用的40%;签订专著出版协议后、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协会公示后支付余款。(乙方在付款前提供国家税法要求的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银行资信良好。
3、信誉要求:申请人没有行贿等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银行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4、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
5、投标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其他情形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报名、文件获取、报价文件递交
符合要求的请发送企业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扫描件及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加盖公章(红章)扫描件一份,(注:留存报名资料,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报价文件均通过中煤易购报送。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煤易购平台发布(网址https://ego.chinacoal.com/)。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114号
采购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10-7106674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03292027
报价单位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114号。 |
5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采购范围 | 具体详见竞价文件技术规格书。 |
9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
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中煤易购公布时间为准 |
14 | 竞价有效期 | 以中煤易购线上时间为准 |
15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以中煤易购要求为准。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应通过“中煤易购”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 |
18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时间:以中煤易购公布时间为准地点:在“中煤易购”网站网上询价大厅 |
19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与应邀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
20 | 中标结果 | 中标结果在中煤易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请自行查阅,采购人向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
23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24 | 投标人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列入中煤供应商黑名单的。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二、报价文件的编制
1.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部分:按要求填写的报价表、分项报价表;
(2)商务技术部分: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方案;
1.2响应文件:通过中煤易购报送;
2.报价函格式
报价人应完整地填写询价文件中的报价函格式和报价表(报价不允许手写)。
3.报价
3.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目的地含税价,报价时须标明税率。
3.2报价为含税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服务、设备使用、人工、保险、地方协调、利税、管理等全部费用。报价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协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报价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4.报价有效期应从报价揭示之日起120天内有效。
5.报价人应按照报价人须知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包X-XXXXX有限公司报价文件”、“项目名称-包X-XXXXX有限公司分项价格表”。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日期
报价单位提交报价书的时间不得迟于公告中规定的报价时间。
2.迟交的报价文件
询价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报价书。
3.报价人不得在报价截止日起至报价书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报价书。
四、成交
1.成交准则
1.1评审中,采购方的采购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有关技术配置、售后服务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1.2评审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价格合理。否则,重新组织采购或终止采购。
2.成交通知书
2.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询价单位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成交人成交。收到成交通知书的日期(或传真日期)即为成交接受日。
2.2询价单位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3.签订合同
3.1甲方与参加评标供应商综合评标两名签订合同。
3.2本次签订的长期协议合同为一年,本次合同内容为甲方根据以往工作制定的框架协议,具体以实际产生的工作量为准。
3.2报价人按《成交通知书》中要求与甲方签订合同。
3.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5.拒收文件及否决文件情形
本次采购以中煤易购平台线上为主,不再提供纸质材料。但存在以下行为报价文件将被拒收或否决:
(1)授权代表非本人递交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将被否决文件;
(3)采购响应文件存在混装、雷同、报价规律性差异等情形被视为围标串标将被否决文件;
(4)采购响应文件内容造假将被否决文件;
(5)采购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的情形将被否决文件;
(6)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报价人资格要求的将被否决文件
(7)供应商及所报产品不满足国家强制许可资质将被否决文件;
(8)供应商为失信人、中煤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内、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将被否决文件;
(9)采购响应文件技术要求与采购文件技术实质性差异偏离巨大;
(10)采购响应文件手写或者改动的(签字除外)将被否决文件;
(11)未按规定递交保证金的将被否决文件;
(12)其他:采购文件或法规制度要求的应当否决的情形。
(13)供应商纪律要求及黑名单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参加中煤邯郸设计工程公司投标资格并上报中煤集团等处罚并列入公司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或者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谋取中标的;
4)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采购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的。供应商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处罚外,取消其参加中煤集团公司的投标资格。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甲方: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承担《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试验与工程应用成果整合》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技术目标:针对邯邢地区有代表性的煤矸石,研究开发煤矸石及其混合料的应用技术,综合研究成果编写一部关于煤矸石混合料路用性能及地基承载性能的专著和一本地方标准。
2.技术内容:
(1)根据以往的研究成果,针对煤矸石及其混合料在路用及地基承载方面的性能及应用,总结提炼,形成目录及编写大纲。
(2)专著:乙方负责第一章至第五章的撰写,中煤邯郸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第六章的撰写。根据上述分工,编写形成初稿,进一步完善后,形成专著终稿;在编写专著过程中,如需增补试验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专著第一第二署名分别为乙方和中煤邯郸设计有限公司单位人员。
(3)地方标准:甲方、乙方以及其他单位共同完成标准的编写,乙方负责标准的申请、验收等事项,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工作,甲乙双方均为主编单位之一。
3.技术方法和路线: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研发技术方案→资料分析整理→确定编写大纲→专著及标准编写→形成初稿→完善→终稿交付。
二、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15日:整理资料,形成目录及大纲;
2.2023年3月16日~2023年6月30日:专著、标准形成初稿;
3.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根据出版社及相关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形成终稿;标准提交公示;
4.2023年10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专著交付出版。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工程应用相关资料
2.提供时间和方式:签订协议后两周内。
3.其他协作方式:(1)甲方负责专著编写期间召集会议等相应的办公条件;(2)甲方协助乙方联系出版社等事宜;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各自保存,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四、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费用。
1.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为。
2.研究开发费用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0%;
(2)提供专著初稿、标准初稿时再支付的40%;
(3)签订专著出版协议、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协会公示后支付余款;
(4)乙方在付款前提供国家税法要求的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五、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自有合理支配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项目进度检查和阶段性验收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六、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研究内容变更;
2.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发工作或提交研发成果;
3.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
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八、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
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①完全由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乙方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②双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按双方过错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③完全由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乙方不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④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双方协商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
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5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十、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除本协议规定的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与项目有关人员。
3.保密期限:五年。
4.泄密责任:承担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除本协议规定的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与项目有关人员。
3.保密期限:五年。
4.泄密责任:承担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十一、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提供专著和标准各一本。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根据研究进度交付阶段性成果,最终交付专著一本、标准一本。
十二、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
果进行验收:约定的标准和方法。
十三、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侵权责任。
十四、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约定如下:
在合作期共同创造的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共同所有的成果、专利的使用、收益等按《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将研究开发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及资料转让给第三人。
十五、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
十六、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
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十七、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由双方平等共用。
十八、双方确定,出现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十九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服务内容
(1)根据以往的研究成果,针对煤矸石及其混合料在路用及地基承载方面的性能及应用,总结提炼,形成目录及编写大纲。
(2)专著:乙方负责第一章至第五章的撰写,中煤邯郸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第六章的撰写。根据上述分工,编写形成初稿,进一步完善后,形成专著终稿;在编写专著过程中,如需增补试验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专著第一第二署名分别为乙方和中煤邯郸设计有限公司单位人员。
(3)地方标准:甲方、乙方以及其他单位共同完成标准的编写,乙方负责标准的申请、验收等事项,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工作,甲乙双方均为主编单位之一。2、资质要求
投标方须有相应的技术研究能力。
3、研究工作时间
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15日:整理资料,形成目录及大纲;
2023年3月16日~2023年6月30日:专著、标准形成初稿;
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根据出版社及相关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形成终稿;标准提交公示;
2023年10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专著交付出版。
4、成果要求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提供专著和标准各一本。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地点:根据研究进度交付阶段性成果,最终交付专著一本、标准一本。
第五章报价文件相关格式
格式一报价函
(采购人全称):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文件,我公司经过研究采购文件之后,决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根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赋予的权限参加整个采购工作的全过程。为此:
1、提供报价单位须知规定的全部采购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函及询价文件内要求的各资质、证书等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贵单位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3、本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方拒绝迟到的任何报价和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并不要求对不成交原因做出解释。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二(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分项 | 报价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 ||
2 | 报价总价(小写) | 单位:元 | |
3 | 报价总价(大写) | 人民币: | 税率: |
4 | 服务期 | 天 | |
5 | 报价声明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 |||
报价单位(盖章): | |||
备注:1.此表应按照报价人须知的规定,单独用信封密封后与报价文件分别递交; 2.报价为目的地交货含税价格;3.此表手写无效,报价人须在电子版上妥善填写。4.报价总价为分项报价表单价合计。 |
格式三企业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注册资本金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数: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 |||
获得荣誉(须附证明文件) |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拟投入设备情况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设备参数 | 年份 | 租借/自有/新购 |
(四)售后服务计划
主要内容应包括:
1、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履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2、质量保证:包括企业质量认证、产品品质检测报告、质量承诺等。
格式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法定代表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授权的(供应商名称)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的询价活动。代理人在询价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孟文清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年月日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格式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银行资信良好。
3、信誉要求:申请人没有行贿等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银行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4、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投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业务关系。
5、投标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其他情形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格式六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差异表
序号 | 采购文件 | 响应文件 | ||
序号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格式七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年月日
▲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采购响应文件中。
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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