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歙县公安局及各所食堂服务管理和保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2次)
2024年10月19日 15: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歙县公安局及各所食堂服务管理和保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歙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 15: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工、江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6676060 | ||
采购单位 | 歙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山市歙县徽州大道东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655326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黄山嘉羽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6553267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SCG2024C0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歙县公安局及各所食堂服务管理和保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条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食堂)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将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删除。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第4小项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食堂)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将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删除。
3、原采购文件第四章实质性响应审查第一项资格性审查表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第4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删除。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公安局
地 址:黄山市歙县徽州大道东1号
联系方式:0559-685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嘉羽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
联系方式:0559-6676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江工
电 话:0559-6676060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