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4(sd)xz0100
预算金额5445.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德胜西路改造工程(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沥青罩面施工
标段(包)名称 德胜西路改造工程(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沥青罩面施工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3-440606-04-01-622595

投资项目名称

德胜西路改造工程(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

招标项目名称

德胜西路改造工程(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沥青罩面施工

标段(包)名称

德胜西路改造工程(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沥青罩面施工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德胜西路—南国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南霞市场附近,与德胜西路大良段改造设计起点相接,路线全长 4.336km。全线共设置人行天桥1座。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60km/h。近期拟对整体路段进行沥青罩面施工。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含桥面铺装)、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其他: /
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招标内容

德胜西路改造工程(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沥青罩面施工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XZ0100
项目名称:德胜西路改造工程(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沥青罩面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12,第一章招标公告,有关招标监督机构联系电话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0757-22832272、0757-22835600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2、现就《招标文件》P2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6.2项 监督部门电话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0757-22832272、0757-22835600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3、现就《招标文件》P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4项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0.7.4 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应当在采用小微企业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10.7.4 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应当在采用小微企业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4、现就《招标文件》P4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5.5 项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同时附:……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同时附:……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查询平台上查询的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过期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证书延期要求的,则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延期公告(或通知)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证明其有效性)……



5、现就《招标文件》P12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9.2.5项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第9.2.5项细化为:根据国家、省和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1〕6号)、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要求,本合同设立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900章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不含设备费、安全生产经费、交通管制经费、临时用地、房屋鉴定、暂列金额的总计)的1.5%以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该金额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不随清单的修编导致合同总价的变化而调整,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9.2.5项细化为:根据国家、省和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1〕6号)、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要求,本合同设立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900章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不含设备费、安全生产经费、交通管制经费、临时用地、房屋鉴定、暂列金额的总计)的1.5%以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该金额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不随清单的修编导致合同总价的变化而调整,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若发生较(重)大设计变更、管线迁改变更、苗木迁移变更时,按变更增减金额的 1.5%计算安全生产经费调整金额。



6、现就《招标文件》P14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5.4.4项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5.4.4如变更工程项目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发包人应根据政府公布的材料信息价并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清单预算价一致的编制原则进行组价,信息价格采用规则如下:以清单预算编制时期即2024年9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如当月无材料信息价,按当季)为准,沥青混凝土采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东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不含税),其他材料信息价优先采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发布的《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不含税,其中主要外购材料信息价表二采用佛山市一栏),其次采用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发布的《佛山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等造价信息的通知》对应材料的价格区间最低值(不含税),缺项部分采用《佛山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不含税),以上期刊中均未有的材料价格参考佛山周边地区相应造价期刊的材料价格,或者通过询价方式参考使用相应材料价格。重新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得到新增变更清单项的单价,中标下浮率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15.4.4如变更工程项目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发包人应根据政府公布的材料信息价并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清单预算价一致的编制原则进行组价,信息价格采用规则如下:以设计联系单当月的材料信息价(如当月无材料信息价,按当季)为准,沥青混凝土采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东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不含税),其他材料信息价优先采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发布的《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不含税,其中主要外购材料信息价表二采用佛山市一栏),其次采用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发布的《佛山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等造价信息的通知》对应材料的价格区间最低值(不含税),缺项部分采用《佛山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不含税),以上期刊中均未有的材料价格参考佛山周边地区相应造价期刊的材料价格,或者通过询价方式参考使用相应材料价格。重新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得到新增变更清单项的单价,中标下浮率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7、现就《招标文件》P14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5.4.4项“b.其他说明”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b)执行费率:公路工程费率标准按《广东估概预算-粤交基〔2019〕544号》有关规定,不计冬季施工费、沿海地区施工费,雨季施工费按Ⅰ区6个月计入,行车干扰增加费按51~100次计入,综合里程按3km、工地转移费按50km,计夜间施工费,施工辅助费,基本费用、职工探亲、财务费用。

(b)执行费率:公路工程费率标准按《广东估概预算-粤交基〔2019〕544号》有关规定,不计冬季施工费、沿海地区施工费,雨季施工费按Ⅰ区6个月计入,行车干扰增加费按1001~2000次计入,综合里程按3km、工地转移费按50km,计夜间施工费,施工辅助费,基本费用、职工探亲、财务费用。



8、《招标文件》P14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5.4.6项内容。


9、现就《招标文件》P15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8.9项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在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2015版)的通知(佛交[2015]432号)和发包人制定的竣工文件资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信息化平台上传等工作,相应的竣工档案编制费按指定金额在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中以总额报价。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在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2015版)的通知(佛交[2015]432号)和发包人制定的竣工文件资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信息化平台上传等工作。



10、现就《招标文件》P19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十:工程施工竣工文件要求》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5、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进度需与现场施工进度保持基本同步,原始数据与自检记录的整理与录入须在相应工序完工后两天内完成,质量检验报告单、试验强度统计表、质量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可在相应分项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按进度完善上述所需资料后方可进行相应分项工程的工程计量支付。6、承包人应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办〔2012〕406号)及《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的通知》(佛交[2008]529号)及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本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形成电子信息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5、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进度需与现场施工进度保持基本同步,原始数据与自检记录的整理与录入须在相应工序完工后两天内完成,质量检验报告单、试验强度统计表、质量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可在相应分项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6、承包人应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办〔2012〕406号)及《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的通知》(佛交[2008]529号)及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本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形成电子信息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整个项目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1、现就《招标文件》P222,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本规则适用于德胜西路改造工程(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的施工及管理。

1、本规则适用于德胜西路改造工程(德胜西路顺德糖厂路口至南国路段)沥青罩面施工的施工及管理。



12、现就《招标文件》P226,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102节 工程管理 1、计量”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安全生产费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900章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不含安全生产费、临时用地、交通管制经费)的 1.5%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安全生产费”中。

(1)安全生产费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900章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不含设备费、安全生产经费、交通管制经费、临时用地、房屋鉴定、暂列金额)的 1.5%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安全生产费”中。



13、现就《招标文件》P228、P229,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104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计量(1)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4-1-1费用为1452354元(固定价),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由发包人统筹使用,不随工程结算价的变化而调整。其中施工场地建设为1192008元(固定价)、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260346元(固定价)。1)施工场地建设费用:施工场地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现场核实,以总额计量。施工场地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仓库、办公及生活营地、(稳定料拌和场地、混凝土拌和场地、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如需实施)等所有为完成工程所有施工场地建设。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按实际发生计量,最终计量和支付的金额,不得超过固定价,工程结算时,未计量部分不再计量。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每一期计量周期投入扬尘污染费的使用情况,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编制及上报防扬尘污染费工程量清单计量申请表(附相关凭证)和下期使用计划。计量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以及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对防扬尘污染费清单或凭证(包括票据、工程确认单、工程决算单、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或结算单、现场确认影像等)的签字确认,分期计量。承包人应制订防扬尘污染费总体计划,有详细的防扬尘污染费使用台账,由发包人根据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对该费用实际发生情况签字确认后进行计量支付。(2)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计列建站费用。2、支付(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建设费用的90%,按施工场地建设实施进度,在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认可后,应在第1~3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3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应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或清除,并经监理人或相关驻地权属方(书面确认后)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按实际发生计量,最终计量和支付的金额,不得超过固定价,工程结算时,未计量部分不再计量。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每一期计量周期投入扬尘污染费的使用情况,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编制及上报防扬尘污染费工程量清单计量申请表(附相关凭证)和下期使用计划。计量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以及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对防扬尘污染费清单或凭证(包括票据、工程确认单、工程决算单、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或结算单、现场确认影像等)的签字确认,分期计量。承包人应制订防扬尘污染费总体计划,有详细的防扬尘污染费使用台账,由发包人根据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对该费用实际发生情况签字确认后进行计量支付。3、支付子目

1、计量(1)施工场地建设费包含在在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4-1中为固定价¥1452354元。施工场地建设完成后,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以总额计量。第1~3次进度付款证书中每次计量总额的30%;余下总额的10%,应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恢复,经监理人或相关驻地权属方(书面确认后)验收合格后予以计量。施工场地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仓库、办公及生活营地、(混凝土拌和场地、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如需实施)等所有为完成工程所有施工场地建设。(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4-1中为固定价¥260346元。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按实际发生计量,最终计量和支付的金额,不得超过固定价,工程结算时,未计量部分不再计量。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每一期计量周期投入扬尘污染费的使用情况,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编制及上报防扬尘污染费工程量清单计量申请表(附相关凭证)和下期使用计划。计量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以及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对防扬尘污染费清单或凭证(包括票据、工程确认单、工程决算单、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或结算单、现场确认影像等)的签字确认,分期计量。承包人应制订防扬尘污染费总体计划,有详细的防扬尘污染费使用台账,由发包人根据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对该费用实际发生情况签字确认后进行计量支付。(3)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计列建站费用。2、支付104-1子目按上述规定计量支付。此项支付包括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3、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 位

104

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1-1

施工场地建设费

总额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104

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14、现就《招标文件》P231,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202节 场地清理 1、计量”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拆除现状雨水口,以座计量;拆除现状管道,按照不同结构功能及管径的类型,以米计量,破除管道砼基础等作业费用均含入相关子目单价之中,不另行计量。包含凿除、切缝、废料清理、装车及弃运等相关附属工作内容。

(3)拆除现状雨水口和拆除现状检查井,经监理人验收以座计量;拆除现状管道,按照不同结构功能及管径的类型,以米计量,破除管道砼基础等作业费用均含入相关子目单价之中,不另行计量。包含凿除、切缝、废料清理、装车及弃运等相关附属工作内容。



15、《招标文件》P232,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202节 场地清理 3、支付子目”增加202-7-3条,增加内容如下:

202-7-3

拆除现状检查井Φ1000mm




16、现就《招标文件》P234,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207节 坡面排水 1、计量”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计量(1)拆除现状检查井Φ1000mm,按照监理人确认的工程量以座计量,包含凿除、切缝、废料清理、装车及弃运等相关附属工作内容。(2)路基排水管按建筑材料分类,按图纸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断面尺寸及所有材料,按井中至井中长度以米计量。排水管的沟槽开挖、运输车弃运、沟槽排水、管道基础、管道两侧及管顶50cm以内的填料回填、管沟回填(含因土质未满足回填要求所外购土方的费用)、沟槽支护(含钢板桩支护、砖砌支挡等)、桩间夯入碎石、混凝土包封、外套保护管、管道各类垫层、管道刚(柔)性连接及接口长度、焊接钢管保护管、管道防腐涂装、顶管施工、土工织物处理及闭水试验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3)检查井、沉泥井、排出口、雨水口等排水构筑物按不同规格、材料,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座计量。沟槽开挖、沟槽回填、沟槽支护(含钢板桩支护)、垫层、底板及井室混凝土、预制盖板、井筒、钢筋、溜槽砌筑抹面、防坠落网、洞口砌筑加固、余方弃置、模板、支架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4)CCTV检测,经检测单位检测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按检测报告长度以米计量。(5)现状检查井开孔、现状水池开孔,经监理人验收按不同孔径以处计量。混凝土砌筑、钢筋安拆、余方弃置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6)现状管道封堵,经监理人验收按不同孔径以处计量;混凝土封堵,经监理人验收以立方米计量;气囊封堵,经监理人验收以个计量。砖砌砌筑、抹面、气囊安拆、模板、支架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7)管道清淤按照结构物类型以监理人验收的清淤体积立方米计量。以上均包含了淤泥渣土弃运、更换安装的主材辅材、清理现场、清淤后检测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作业。(8)现状检查井井筒抬升、雨水口提升和检查井防沉降盖板经监理人验收按不同类型、规格、材料以座或个计量。沟槽开挖、沟槽回填、井筒、钢筋、溜槽砌筑抹面、防坠落网、篦子更换、洞口砌筑加固、余方弃置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

1、计量(1)路基排水管按建筑材料分类,按图纸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断面尺寸及所有材料,按井中至井中长度以米计量。排水管的沟槽开挖、运输车弃运、沟槽排水、管道基础、管道两侧及管顶50cm以内的填料回填、管沟回填(含因土质未满足回填要求所外购土方的费用)、沟槽支护(含钢板桩支护、砖砌支挡等)、桩间夯入碎石、混凝土包封、外套保护管、管道各类垫层、管道刚(柔)性连接及接口长度、焊接钢管保护管、管道防腐涂装、顶管施工、土工织物处理及闭水试验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2)检查井、沉泥井、排出口、雨水口等排水构筑物按不同规格、材料,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座计量。沟槽开挖、沟槽回填、沟槽支护(含钢板桩支护)、垫层、底板及井室混凝土、预制盖板、井筒、钢筋、溜槽砌筑抹面、防坠落网、洞口砌筑加固、余方弃置、模板、支架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3)CCTV检测,经专业监理确认的检测管道长度以米计量。(4)现状检查井开孔、现状水池开孔,经监理人验收按不同孔径以处计量。混凝土砌筑、钢筋安拆、余方弃置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5)现状管道封堵,经监理人验收按不同孔径以处计量;混凝土封堵,经监理人验收以立方米计量;气囊封堵,经监理人验收以个计量。砖砌砌筑、抹面、气囊安拆、模板、支架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6)管道清淤按照结构物类型以监理人验收的清淤体积立方米计量。以上均包含了淤泥渣土弃运、更换安装的主材辅材、清理现场、清淤后检测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作业。(7)现状检查井井筒抬升、雨水口提升和检查井防沉降盖板经监理人验收按不同类型、规格、材料以座或个计量。沟槽开挖、沟槽回填、井筒、钢筋、溜槽砌筑抹面、防坠落网、篦子更换、洞口砌筑加固、余方弃置等作为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



17、《招标文件》P235,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207节 坡面排水 3、支付子目”删除207-7-3条,删除内容如下:

207-7-3

拆除现状检查井Φ1000mm




18、现就《招标文件》P248,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415节 桥面铺装 1、计量”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应按图纸所示的尺寸,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的数量,分不同材料、级别、厚度,按平方米计量,沥青混凝土集料岩性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由于施工原因而超铺的桥面铺装,不予计量。

(1)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应按图纸所示的尺寸,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的数量,分不同材料、级别、厚度,按平方米计量,沥青混凝土集料岩性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由于施工原因而超铺的桥面铺装以及与伸缩缝范围重叠的桥面铺装,不予计量。



19、现就《招标文件》P262,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诚信投标承诺书”作出修改,修改后的“一、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1。
20、本招标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有调整,工程量固化清单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2。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2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附件2:工程量固化清单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联系人:曾工联系方式:0757-228368852024年12月10日

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 99 号科汇金谷二街 7 号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20-87562291-8725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份。
三、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四、依法公平竞争,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五、保证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如有)及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如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六、本单位为大中型企业,通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的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上述第六条,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及填写。
2.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作出声明,须分别提交原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联合体成员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工期(交货期)

12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元)

5445130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总工应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下载,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2-04 21: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26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26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26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招标人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757-2283688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7562291-8725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

发布责任人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 .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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