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磨石峪村连金沟玻璃用石英岩矿普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磨石峪村连金沟玻璃用石英岩矿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21-00567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磨石峪村连金沟玻璃用石英岩矿普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49,400.00
最高限价(元):1,649,400
采购需求:依据相关规范对小市镇柜子石村大连洲玻璃用石英岩矿开展普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交成果验收申请,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地质普查项目的能力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没有审计、税务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系统,备份文件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解密时间设定为30分钟。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024-47609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启航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3号(17-07)
联系方式: 13470288354
邮箱地址: 18519855765@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启航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92181928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欣宇
电 话: 13470288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