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预公告
金额
12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zcd-2412-085
预算金额12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警官0756-81673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娟0756-33561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ZCD-2412-0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项目联系电话:0756-33561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琴湾路1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警官 0756-81673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娟 0756-3356136、13600369055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MZCD-2412-08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整(¥1,260,000.00)
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之日起1年或者本项目预算金额执行完毕;凡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时,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2)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ZCD-2412-0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项目联系电话:0756-33561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琴湾路1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警官 0756-81673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娟 0756-3356136、13600369055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MZCD-2412-08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整(¥1,260,000.00)
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之日起1年或者本项目预算金额执行完毕;凡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时,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2)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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