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oc-39666-2024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芮琼0991-79852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芮琼0991-7985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BOC-39666-20242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员工宿舍用公寓床、座椅和床垫,用于补充及更换老旧家具。供应商需 提供合理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并能按照项目分解节点并可跟踪实施;生产实施方案,确保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生产和装配;品控管理方案,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装 服务实施方案,确保按期交付使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及 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二)具有为我行提供的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 象”需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 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 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四)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 款等行政处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已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 应商不得参与。 (九)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 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 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 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280 号中国银行 8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280 号中国银行 8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39666-20242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一批员工宿舍用公寓床、座椅和床垫,用于补充及更换老旧家具。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并能按照项目分解节点并可跟踪实施;生产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产品生产和装配;品控管理方案,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装服务实施方 案,确保按期交付使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 家 续签管理:不涉及续签 (二)采购流程: 采购流程: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完成供应商报名审核成功后,由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分 行组织招标活动。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二)具有为我行提供的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 象”需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 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 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四)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 款等行政处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已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 应商不得参与。 (九)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 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 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 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止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 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 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声 明。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截图应能清晰显示供应商名称、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括以下三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 记录”。备注:如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时,无法查询到上述截图,可直接从“信 用中国”网站下载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报告,将完整报告附在报名资料中。 报名截止后(2024 年 11 月 18 日 18:30 之后),中国银行采购工作组会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 格预审,参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 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 目。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送邀请文件。递交应答文件时间及形式在采购邀请文件中另行通 知。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邀请 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xj_wlfhcw@bank-of-china.com。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谈判及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30(北京时间) 谈判及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280 号中国银行 8 楼会议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991-7914967/1859919173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280 号联合办公大楼 6 楼 联 系 人:芮琼 电 话:0991-7985288 电子邮件:xj_wlfhcw@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 B 座 20 楼 联 系 人: 芮琼 电 话: 0991-7985288 电子邮件: xj_wlfhcw@bank-of-ch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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