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一至二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1000205524212003001
预算金额7219.14万元
招标联系人柳先生0317-55180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穆文玉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一至二标段)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24212003001
招标内容: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一至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发改投资(2024)7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 2.1.3建设规模:东风路道路全长4072m。设计道路中心线与规划道路中心线一致,全线有1个交点。道路红线40m,道路横断为:人行道3.0米+非机动车道4.0米+绿化带2.0米+机动车道22.0米+绿化带2.0米+非机动车道4.0米+人行道3.0米。规划东西方向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该段道路全长约1560米,红线宽40米,工程费约7219.14万元; 2.1.4 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 约752米 ,二标段 约808米 ;本项目兼投但不得兼中; 2.1.5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资金。 2.1.6工期:预计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共 1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2.1.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且满足发包人设计任务书中明确的相关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手续配合、验收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期质保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承担工程设计的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评标时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本次的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近期(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提供近期(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近期(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授权其代表所有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4 09:302024-08-31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09-13 09:30:00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30%计取;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使用平台名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柳先生 电话: 0317-5518081;招标代理: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穆文玉 联系电话:1823179557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320928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投标人/供应商3000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二标段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泰大国际家居博览中心2#楼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柳先生

联系人: 刘祺 穆文玉
电话:

0317-5518081

电话: 0317-3023738 1823179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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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guoyun202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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