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03
预算金额15万元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有关供应商: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拟对微信公众号运维宣传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维宣传服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203)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50,000.00元。
  三、采购服务需求
  (一)对“佛山疾控”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12个月的维护(2023年1月16日-2024年1月16日)。
  (二)保障“佛山疾控”微信公众号各项服务功能正常运行,并适时进行必要的技术升级、平台优化和新的应用功能开发。
  (三)进行相关资讯内容的采编和发布,并确保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提供咨询,负责用户咨询的回复。
  (五)稿件采编质量达到“健康佛山”微信公众号水平。
  (六)结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年度宣传重点进行原创策划,配合开展宣传采访活动。
  (七)运营公众号人员必须有1年以上运营工作经验,能熟练运营公众号、有媒体采编技能,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擅自使用“佛山疾控”微信开展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性质的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内容
年度维护
精编内容推送,除发布中心提供的稿件外,还需根据采购方的宣传计划、工作内容和近期热点等,主动策划、编辑供稿。每周推送5-7期,每期1-2条内容,根据疫情需求适当增加条数。
微信手机网栏目年度日常更新维护;根据业务发展对手机网界面进行优化;手机网空间租用、发布平台提供、1G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系统安全维护。
实用功能汇总页面设计、搭建、原创一图读懂/漫画设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制作不少于12期的一图读懂/漫画,通过活泼、生动的形式宣传疾病防控工作,含文案的构思撰写、页面设计及制作。
为了优化微信公众号的使用感,定时对“佛山疾控”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及功能进行编辑、调整,并制作相应页面对内容进行汇总、展示。
网络全媒体矩阵推广
所负责的网站、微信、代运营的相关微信号配合宣传疾病预警、常态化疫情科普等民生热点报道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2)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总额应包含技术劳务、交通运输费、税费以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
  (四)报名报价后不接受报价调整。
  六、中选方法
  (一)供应商必须为主流新闻媒体或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
  (二)根据“同等资质、同等服务的情况下,价低者得”的原则。
  七、付款要求和方式
  (一)合同生效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023年9月份收到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在项目结束收到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二)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八、报名报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一)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主流新闻媒体或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二)《信用中国》、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近三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资料。
  (三)非联合体报价声明。
  (四)用户需求响应声明函。
  (五)报价表。
  九、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2年12月16日。
  十、报名报价
  (一)报名报价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2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业务咨询电话:0757-83039405。
  (二)报名报价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报价材料盖公章密封报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公共卫生中心13楼办公室,或将报名报价材料(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jk-liuch@wjj.foshan.gov.cn。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联系人:刘小姐,采购联系电话:0757-82212055。
  jk-liuch@wjj.foshan.gov.cn
  附件:1.非联合体报价声明(微信公众号运维宣传服务)
  2.用户需求响应声明函(微信公众号运维宣传服务)
  3.报价书(微信公众号运维宣传服务)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非联合体报价声明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
  本公司(单位)就参加微信公众号运维宣传服务报价,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单位)保证报价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本公司(单位)保证本项目非联合体报价,本项目由本公司独立承担。
  本公司(单位)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效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用户需求响应声明函
  致: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
  关于贵中心发布微信公众号运维宣传服务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机构)愿意参加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企业/机构)承诺在报名时已对于用户采购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及要求给予充分考虑,明确承诺对于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及要求均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意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情况。本公司(企业/机构)清楚,若对于用户采购公告中各项条款存在任意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情况,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要求。
  本公司(企业/机构)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机构)承担。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报价表(微信公众号运维宣传服务)
  致: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
  关于贵中心发布微信公众号运维宣传服务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机构)愿意参加采购活动,报价如下:
  人民币              元(小写);                元(大写)。
  注: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均为含税价;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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