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1241001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神经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医院临床医疗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神经中央监护分析系统
2、项目编号:202401241001
3、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项目名称
数量
(台/件)
采购总预算
(万元)
生产国别
神经中央监护分析系统
1
35
国产
注: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4、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入库后,我院根据有效合法票据等向市财政局提交付款申请,经市财政审核后,由市财政从中央预算资金列支向中标方付合同款项90%,其余款项一年后无息付清。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二、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综合评分法)
三、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四、项目技术参数:见附件二
五、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⑵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⑶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产品的价格一览表
(3)投标产品的介绍(提供产品说明书或白皮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4)投标产品的参数
(5)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偏离表(供应商未写入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表的技术、商务参数条款均视作无偏离,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投标产品彩页
(7)投标产品的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投标公司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投标公司和各级授权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②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口产品提供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出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确保供货的证明材料:各级代理商授权书,进口产品附中文翻译件等;
⑥投标人有良好产品品质及客户基础,需提供同等级医院的使用客户名单(提供设备相关供货发票或凭证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⑦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⑧该设备原厂制造商售后维护承诺、投标公司的售后维护承诺。
(10)报名时需单独提供(9)①-⑦条款资格性报名审核材料(复印件),未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程序。
(11)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七、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八、投标人对以上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报名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0日17:00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15:0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开标室(教学楼7楼)
联系电话:15111521151 王老师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4年02月07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评标因素和标准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价格部分(A1)
30分
设备投标价
30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技术部分
(A2)
60分
设备技术参数
60
1、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的,计满分60分;
2、任何一项注“★”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3、注“#”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为重要参数,每偏离一项扣4分。一般参数每偏离一项扣2分。
4、所投产品配置不详、提供的技术资料描述不清的,每处扣2分,扣满为止;技术参数负偏离≥7项时,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部分(A3)
10分
售后服务及方案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维修保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故障解决方案,维修人员派遣计划、日常保养方案及保养服务、质保期后维保方案)进行打分,其内容全面、可行性强、描述细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处内容欠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0分。
 
 
评标得分=A1+A2+A3

 
附件二:项目要求
神经中央监护分析系统技术要求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重症脑功能监护,神经电生理检查与监护,睡眠监护,呼吸监护,常规生命体征监护和数字视频监护,并可床旁脑功能信息监护与分析,为临床诊断提供信息。
二、技术要求及配置:
2.1、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
1)脑电、肌电、心电、眼电通道:≧32通道
2)电压测量:误差不超过±10%;共模抑制比:≧100dB; 输入阻抗:≧60MΩ;
#3)噪声水平≦1.0μV(峰-峰值);
#4)幅频特性0.5-120HZ;
5)微电子设计,放大器集成,具备抗干扰能力;≧32通道信号采集,每一通道独立放大器设计。
6)配备国际标准的VR参考电极。
7)具备双重自适应定标系统,标定仪器。
8)可根据不同目的和对象,选择2、4、8、16、24、32通道信号监测
9)4导中线电极,可实现导联切换。
10)至少含独立的2导蝶骨电极;含8通道生理信号(可设置肌电、眼电、心电、呼吸等通道);
11)实时阻抗测试,含闪光生理诱发装置;
12)含有顶视、侧视、棘波多种二维脑电地形图,三维立体旋转脑电地形图,动态地形图,功率谱图,压缩谱阵图等
13)具备正常人参照值系统和八种比值检验便于临床诊断,图文一体化输出。
14)心电通道:标准3通道5导联;电压测量误差:最大允许误差±10%;
15)中央主机系统:
中文Windows10操作系统,集中控制的中央作业平台,对采集监护仪可以进行同步控制与管理,对数据进行记录、显示、存储和分析等。
16)支持病人视频同时实时显示,高清360度遥控摄像头的角度和方向。
17)数据备份与系统恢复功能,可以回放各种参数,可以拷贝,打印;
18)有线数据传输连接功能;
19)多参数EEG监护仪:≥32通道;中文操作界面,紧急状态报警;可与中央主机之间的连接、配合使用,有监护、显示、报警等功能;同步显示包括脑电(EEG )、心电(ECG)血压、血氧、呼吸、肌电(EMG)、眼电(EOG)等参数。
20)视频监测组件:对病员进行视频监测,与所有监测参数同步记录并显示,多种视频配置可选。其中摄像机为高清网络数字摄像机,可以做画中画处理。
21)配置多导睡眠监测组件PSG盒,含眼电、肌电等,及睡眠分析软件包;可完成睡眠的自动分期及手动分期,并给出各项睡眠参数,用于睡眠分析及睡眠障碍的诊断,含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自动分型及手动调整,用于睡眠呼吸暂停的监测与诊断。
22)软件功能(可提供具体软件分析功能病例分析图):
①脑功能状态综合评价,脑功能综合指数分析、半球复杂度变异性分析,相对变化分析,加权趋势分析,爆发抑制分析、睡眠分析、特殊类型昏迷检测、昏迷过程睡眠事件检测(嗜睡分析);脑功能与生命体征相关分析;
②实时振幅整合脑电分析(AEEG分析)、实时功率谱趋势、实时绝对、相对频带能量、频段比值、动态地形图、频谱熵、α变异等趋势图等;
③发作性疾病等常规脑电分析:三维趋势分析,快速阅图与棘波检测伪迹自动/手动排除;
④导联布设与自由切换,自由滤波与波形测量,多天、多段数据拼接,时间定位与事件标记;三维地形图、动态地形图,显示速度(走纸速度)及灵敏度(放大倍数)自由调整;动态EEG HOLTER数据转换与分析;
23)其它功能:多种参数报警设置,病人信息管理与设置,报告编辑与自由打印;
24)具备升级远程脑电脑功能监测分析、阅图会诊等,免费无缝对接HIS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扩充应用升级。
25)具备EEG TOGO,其它电脑无需软件系统均可回放病例,方便讲座、病例讨论;
#26)实时神经网络脑电AI自动预警、标注、辅助诊断分析系统。
2.2 配置及全套附件:
1 主机工作站1套:(≥ i5 /16G/1TB)
2 EEG多参数监护仪:1台
3 高清视频监测组件:1套
4  多导睡眠PSG组件:1套                                          
5  彩色喷墨打印机:1台
6  闪光刺激器:1套
7  事件打标器:1副
8  移动台车:1台
三、其他要求:
3.1.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提供临床病例分析讲课和远程视频讲座。
3.2.免费提供软件系统的升级技术支持。
★3.3.设备生产厂家及投标供应商均承诺设备免费质保期≥3年。
3.4.提供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
3.5.提供常用零配件价格清单。承诺质保期后提供更换零配件服务价格不超过清单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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