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8.93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30518008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小蜘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松树小学教育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30518008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85寸智能平板 其他计算机 详见附件 25 467000
2 视频展台 其他计算机 1、壁挂式与智能平板同品牌高清视频展台,≥800万定焦镜头。2、A4大小拍摄幅面,1080P动态视频预览达到30帧/秒;托板及挂墙部分采用金属加强,托板可承重3kg以上。3、支持展台成像画面实时批注,预设多种笔划粗细及颜色供选择,且支持对展台成像画面联同批注内容进行同步缩放、移动。 25 24950
3 黑板 其他文教用品 变轨结构;外径约 4000*1310mm(可根据配套智能平板尺寸适当调整),由四块左右推拉组合,外框采用铝合金型材。设计结构:上下滑轨采用全新设计的开放式双滑轮双导轨,中间的活动黑板在处于关闭状态时,自动归位到固定黑板同一个平面上,整个推拉动作限一次完成,并有自动归位功能。黑板相邻之处采折弯无边框设计,提高黑板外观整体视觉效果,使黑板在关闭状态时整体就如一块平面黑板,增强教师书写的流畅性及学生的感观舒适性。左右两边任意角度观看无盲区。板面:1.采用优质金属面板,板面滚涂抗酸碱、耐溶济的特制专用烤漆2.板面可兼容所有的粉笔,无尘粉笔,水溶性粉笔,无尘水笔板书,实现板书无尘。3.笔迹均匀,字迹清晰,易写易擦,不反光、不变形,整板无拼接,厚度为≥0.3mm,表面漆膜硬度:≥8H4.光泽度<12%,没有明显眩光;表面附有保护膜。 25 59875
4 钢制讲台 教学、实验用桌 1.讲台尺寸:约 1180*730*900mm,采用钢木结合,实木扶手,木板台面;2.讲台采用上体分体设计;3.讲台两侧采用百叶窗门设计,通风散热;4.讲台内带有固定线孔位,可对柜内设备线进行固定。 25 42225
5 无线键鼠 综合输入设备 无线键鼠套件。 25 2450
6 PPT翻页器 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笔形PPT翻页器,带电子教鞭功能,锂电可充。 25 3475
7 辅材施工 其他安装 预埋管子,电源插板,信号线,电源线,绑扎带,绝缘胶带,水晶头,跳线等。 1 4800
8 云服务终端 其他计算机 1.云服务终端要求为≥19英寸工业标准 2U 机架式服务器,能够支持≥50 用户虚拟桌面并发。2.搭配2颗CPU,CPU 总配置不低于 32核 64 线程,主频不低于 2.0GHz;内存插槽数≥16 个,配置内存≥128GB DDR4,内存要求支持 ECC,速率不低于 2666MHz;可插拔硬盘槽位≥8 个,同时兼容 2.5英寸和 3.5 英寸尺寸硬盘,SSD 容量≥720GB,配置机械硬盘≥2TB SATA3.0 企业级硬盘。3.配置≥500W 电源,标配滑动式机柜导轨。4.每台服务器含一套云机房教学管理软件。 1 97500
9 教师云终端 其他计算机 1.软硬件一体化设备,内置虚拟化系统和软件。2.配置≥双核四线程处理器(处理器主频≥3.7GHz);内存≥4GB;本地存储≥256 GB SSD。3.要求与云服务主机同品牌。4.含≥21.5 寸液晶显示器、有线键盘、鼠标、2.0 音箱。 1 5596
10 学生云终端 其他计算机 1.处理器不低于4核心,主频≥2.0GHz;要求配置内存容量≥2GB,内置存储空间≥64GB SSD。2.要求与云服务主机同品牌。3.含≥21.5 寸液晶显示器、有线键盘、鼠标、耳麦。 50 129850
11 电源插线板 其他电气设备 10A及以上,具有防浪涌、防雷功能,一个插线板可插 2 台及以上学生计算机设备。 28 840
12 交换机 交换设备 1.标准≥19寸机架式交换机,24 个千兆铜缆端口;2.支持千兆全双工模式,以太网、快速以太网全/半双工模式;3.背板容量:≥48Gbps;4.支持 RoHS Compliant,支持 green、支持 EEE 标准,支持 802.1p Qos,所有端口支持 MDI/MDI-X 自适应;5.IEEE802.3x 流量控制,保护数据避免丢失;6.内置通用电源,支持 EEE+硬件开关,节能环保。 3 3597
13 路由器 路由器 1.类型:企业级路由器2.传输速率 10/100/1000Mbps3.端口结构非模块化4.广域网接口≥1 个、局域网接口≥5 个、其它端口:USB接口≥1 个、Console 口≥1 个5.功能参数:网络协议 PPP,CHAP,PAP,MS-CHAP,PPPoE,DHCP 客户端,DHCP 服务器,NAPT,NTP,DDNS内置防火墙、Qos 支持支持、VPN 支持、网络安全静态ARP(IP<->MAC 地址绑定)DHCP 授权 ARP(自动绑定 DHCP 分配的 IP) 、ARP 防攻击/免费 ARP。 1 1000
14 机柜 机柜 24U,≥19 英寸国际标准,钢化玻璃前门,含相应数量的配线架、理线架等。 1 799
15 教师桌 办公桌 1.规格:1400*700*760mm(±5mm),整体颜色:浅蓝色,材料采用三聚氰胺双贴面优质中密度板,环保型 E1 级),面板厚 25mm(±5mm),板材截面机械 PVC 热封边;所有断面PVC热封边做防水处理。2.框架:边立柱、中立柱采用高级铝合金方型立柱,横梁为方铝管,厚度均≥1.2mm3.连接件:采用专有模具开模的锌合金接头,表面均经环氧树脂静电喷涂。4.台身:侧板、层板、背板材料采用 E1 级≥15mm 三聚氰胺双贴面中密度板,,四周 PVC 封边。5.可调地脚:采用改性硬聚氯乙烯地脚(可调节 20~40mm),外加不锈钢防腐伸缩套。6.要求:至少带一柜一抽屉。 1 1199
16 教师椅 办公椅 五轮转椅,双钢可升降。表面电镀,一体成型。3D复合型材质网布,弧面座面设计,海绵厚实坐垫,超强系统设计,静音椅轮。 1 399
17 学生桌 其他台、桌类 规格:1200*600*780mm(±5mm),整体颜色:灰白色,材料采用三聚氰胺双贴面中密度板,环保型 E1 级),配 ABS 专用连接件组装;面板厚≥25mm,其它板材厚度不低于16mm,板材截面机械PVC 热封边;所有断面PVC热封边做防水处理.结构:桌面由三个立板支撑,键盘板下方靠后与左右侧板有一连接板,桌面下有两个主机箱位,机箱后开长方形散热孔(350mm*150mm(±5mm))。桌面上有两个直径不小于 50mm 的过线孔,桌面下有双键盘活动板,桌面比后背板宽出适当位置。 25 19475
18 学生凳 其他椅凳类 方型板式琴凳,规格 380*260*430mm(±5mm),整体颜色:灰白色,材料采用三聚氰胺双贴面中密度板环保型 E1 ),应牢固耐用,所有断面 PVC 热封边处理。 50 2000
19 辅材施工 其他安装 预埋管子,电源插板,信号线,电源线,绑扎带,绝缘胶带,水晶头,跳线等。 1 3800
20 全高清录播主机 其他计算机 嵌入式系统、一体化硬件、至少支持linux 操作系统;支持≥4 路高清 1路计算机信号 HDMI/VGA 输入;信号输入支持高清≥1080P@60(1920*1080)。 1 580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189372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玖仟叁佰柒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85寸智能平板
HD-85C0
鸿合

25
18680
467000
 
2
视频展台
HZ-G7C
鸿合

25
998
24950
 
3
黑板
yf152f
一凡

25
2395
59875
 
4
钢制讲台
GL-豪华平面B-XSD
固立

25
1689
42225
 
5
无线键鼠
配套
国产

25
98
2450
 
6
PPT翻页器
配套
国产

25
139
3475
 
7
辅材施工
定制
国产

1
4800
4800
 
8
云服务终端
RG-CS6000
锐捷

1
97500
97500
 
9
教师云终端
RG-CT5200S
锐捷

1
5596
5596
 
10
学生云终端
RG-CT3100-G2
锐捷

50
2597
129850
 
11
电源插线板
10A
国产

28
30
840
 
12
交换机
RG-S2928G-E V3
锐捷

3
1199
3597
 
13
路由器
RG-NBR6120-E
锐捷

1
1000
1000
 
14
机柜
24U
国产

1
799
799
 
15
教师桌
1400*700*760mm
国产

1
1199
1199
 
16
教师椅
定制
国产

1
399
399
 
17
学生桌
1200*600*780mm
国产

25
779
19475
 
18
学生凳
定制
国产

50
40
2000
 
19
辅材施工
定制
国产

1
3800
3800
 
20
全高清录播主机
AE-A6N
奥威亚

1
58000
58000
 
21
录播系统软件
AVA多景别智能摄录与流媒体处理软件V3.1
奥威亚

1
11500
11500
 
22
全高清云台摄像机
AX-C22PNA
奥威亚

4
9900
39600
 
23
AI智能跟踪处理软件
AVA基于AI的智能跟踪数据分析处理软件V1.0
奥威亚

1
14000
14000
 
24
数字音频处理器
IAM-GA60
奥威亚

1
6985
6985
 
25
拾音吊麦
AT-680
奥威亚

7
992
6944
 
26
一键式录播控制面板
KP-8P3A
奥威亚

1
1950
1950
 
27
导播控制台
DCP-1000
奥威亚

1
5988
5988
 
28
功放
AM-1200
奥威亚

1
2788
2788
 
29
音箱
CS-305
奥威亚

1
2150
2150
 
30
交互智能平板
HD-85C0
鸿合

1
18680
18680
 
31
黑板
yf152f
一凡

1
2395
2395
 
32
水溶性无尘粉笔系统
定制
国产

1
1150
1150
 
33
领夹式无线话筒
FU-2990
佳比

1
2589
2589
 
34
拾音话筒
FL-905
佳比

1
397
397
 
35
电视机
65BG22
创维

1
3990
3990
 
36
录播室讲台
定制
国产

1
2360
2360
 
37
机柜
1.2m
国产

1
998
998
 
38
操作台
1.4m双联
国产

1
2999
2999
 
39
视频展示台
HZ-G7C
鸿合

1
998
998
 
40
摄像机
AX700
索尼

1
21685
21685
 
41
单反相机
1500D/18-55
佳能

1
7998
7998
 
42
录播室、观摩室吸音吊顶
定制
国产

111
174
19314
 
43
录播室LED护眼灯
600mm*600mm
国产

20
812
16240
 
44
录播教室四周墙面吸音隔音装饰
定制
国产

110
188
20680
 
45
录播室隔墙及玻璃
定制
国产

18
308
5544
 
46
窗帘盒
定制
国产

20
119
2380
 
47
窗台石
定制
国产

20
178
3560
 
48
录播室、观摩室地面塑化
定制
国产

110
159
17490
 
49
录播室不锈钢踢 脚线
定制
国产

38
29
1102
 
50
录播室强电电路改造
定制
国产

1
1000
1000
 
51
窗帘
定制
国产

80
98
7840
 
52
观摩室灯光
600mm*600mm
国产

4
812
3248
 
53
安装及辅材
定制
国产

1
4000
4000
 
合计报价
1189372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3.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3.2培训
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56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项目所有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73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合同金额的2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468.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长沙展东支行(湖南小蜘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305017740360000055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2.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投标人出具有法人签字的整体质保三年的服务承诺书)。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2.3质量保证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投标人出具有法人签字的整体质保三年的服务承诺书-承诺书见售后服务方案)。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性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5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第1.2(6)款项目现场
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
第9.2(3) 款响应时间
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14.2(6) 款伴随服务
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63号办公楼204室

法定代理人: 李文杰 法定代理人: 李明

委托代理人: 杨专 委托代理人: 杨洋

电话: 0731-84011703 电话: 0731-84725952

传真: 0731-84011125 传真:


附件列表:
项目建设承诺书.pdf 法人签字的整体质保三年的服务承诺书.pdf 售后服务.pdf 合同明细.xls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