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普通设备第十六期采购招标10KV电容器柜采购的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995188422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备案证号:连工信备(2022)1号,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普通设备第十六期采购招标10KV电容器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2 项目规模: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82805.24万元。
本标段为:普通设备采购招标10KV电容器柜采购。
2.3 招标范围:
2.3.1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0KV电容器柜的制造、组装、检验和试验,按相关规范进行10KV电容器柜的包装、保护;完成并提供全部厂商文件;派代表赴现场指导安装和试运行;10KV电容器柜的“三包”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所有10KV电容器柜交货时提供检验和试验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2.3.2数字化交付要求:中标人应在项目交付前后按照招标人一体化项目工程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的要求完成相关数字化交付工作,(具体详见技术附件)。
2.4交货期:3个月。具体技术文件交付时间见技术附件。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5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0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10KV电容器柜设计技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投标人自行承诺)。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性能稳定。
3.4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一份10KV电容器柜的销售业绩(单套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低于2000KVAR)。
说明:投标人相同产品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为准。合同内容(含技术附件中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价格部分可以遮盖)。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业绩考察,如发现投标人业绩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投标单位拟报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0月-2023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5 月 31 日至2023年 6 月 14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综合交易”选择“综合交易”行业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 1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年 6 月 15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7.资格审查(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7.1营业执照;
7.2投标人承诺书;
7.3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03月。
7.4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一份10KV电容器柜的销售业绩(单套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低于2000KVAR)。
说明:投标人相同产品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为准。合同内容(含技术附件中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价格部分可以遮盖)。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A:商务部分(11分)
B:技术部分(1分)
C:投标报价(88分)
投标人得分=A+B+C。
2.2.1
商务部分
(11分)
商务响应
(1分)
投标人承诺付款条件正偏离(有利于招标方),条件最优的加1分,条件次优的加0.5分,其余不得分。
业绩
(10分)
除资格审查业绩外,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一台(套)10KV电容器柜的销售业绩(单套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低于2000KVAR),每增加一台(套)相同业绩加0.2分,最高加5分。两项业绩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国家电网市级及以上公司签订一台(套)10KV电容器柜的销售业绩(单套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低于2000KVAR),每增加一台(套)相同业绩加0.2分,最高加5分。两项业绩不重复计分。
说明:投标人相同产品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为准。合同内容(含技术附件中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价格部分可以遮盖)。
2.2.2(2)
B.技术
部分
(1分)
 
质保期
(1分)
 
本项目质保期1年,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1分。质量保证金按投标人承诺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投标人须按整年报服务年限,否则不得分)。
2.2.2
(3)
C.投标
报价
(88分)
投标报价
(88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备注:
1.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
3.评委个人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
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综合得分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技术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
开发区平碱路99号                    
邮编: 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912169795                   电话:1995188422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16051934@qq.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八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六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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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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