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服务(保洁员、食堂厨师和帮厨)服务类采购成交公告
金额
64.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21]cxs[tp]2018001-1
预算金额64.99万元
招标联系人庄国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小姐0595-286799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服务(保洁员、食堂厨师和帮厨)服务类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保洁员、食堂厨师和帮厨)服务类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惠安县 公告时间 2018年05月07日 16:4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8年04月19日 成交日期 2018年05月07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斌斌,王南阳、曾萱瑜
总成交金额 ¥64.996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 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惠泉南路4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庄国兴1359916608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小姐0595-28679988
附件:
附件1 XSCGHA2018015T2[350521]CXS[TP]2018001-1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服务(保洁员、食堂厨师和帮厨)服务类采购(定稿).docx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物业服务(保洁员、食堂厨师和帮厨)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521]CXS[TP]2018001-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521]CXS[TP]2018001-1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保洁员、食堂厨师和帮厨)服务类采购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方式:0595-286799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惠泉南路4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庄国兴1359916608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小姐0595-2867998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350521]CXS[TP]2018001-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9日

成交日期:2018年05月07日

总成交金额:64.996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8号楼02店面 64.9968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7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 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成交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斌斌,王南阳、曾萱瑜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保洁员、食堂厨师和帮厨)服务类采购

2、项目编号:

[350521]CXS[TP]2018001-1

3、采购人名称:

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惠泉南路463号

项目负责人:

庄国兴

联系电话:

13599166088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经办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

0595-28679988

5、采购公告日期:

2018-04-19

6、采购结果确定日期:

2018-05-07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福建省集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为无效谈判,其余2家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8、成交情况:

包1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1-1 安全服务 贵福 三级物业 1 649968元 649968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8号楼02店面
中标金额 649968.00元

9、收费金额:0.9750万元

收费标准:成交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 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成交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11、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曾萱瑜 (包1)

评审专家:

黄斌斌,王南阳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7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物业服务:649968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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