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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雷开发区乡村振兴综合项目一期全域连片振兴综合项目--漳东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滨海旅游风景道(古雷开发区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纪要(一)[第(1)次答疑]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601060180095600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古雷开发区乡村振兴综合项目一期全域连片振兴综合项目--漳东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滨海旅游风景道(古雷开发区段)生态
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6010601800956004

古雷开发区乡村振兴综合项目一期全域连片振兴综合项目--漳东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滨海旅游风景道(古雷开发区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由分公司缴纳的是否满足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视为本单位缴纳 。
问题2:招标文件P146页,一、投标函,工期:个月,在招标文件P7投标人须知: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是否填写12个月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1点内容
问题3:招标文件3.5.3 要求“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若投标人近年未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是否由招标人提供格式还是投标人自拟格式,望明确。
回答: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问题4:签字或盖章要求,联合体非牵头方的材料上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电子公是否可以。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可以
问题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技术文件,请问“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是在技术文件节点下合并上传还是分别上传。请明确。
回答:《技术文件》的全部内容导入“技术标文件”中。
问题6:招标文件P106页,15.3.2涉及提交设计变更文件的变更,由于施工图已审核,计算设计修改费用,建议增加:“本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及时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增加的设计项目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协商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的设计变更,即一般变更图纸(非业主及征迁原因造成的),其设计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涉及费用调整的设计变更必须提供预算金额并由设计代表签字确认。”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7:招标文件P107页,16.1.1公路工程部分采用材料价格调差。公路工程的主要材料价格调整建议参考《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闽交建〔2008〕132号)》文件,涉及的主要材料调整系数不同:(1)钢材、沥青、油料,r=±3%;(2)水泥、半成品(含成品),r=±5%;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2点内容。
问题8:招标文件P112页,19.7保修责任。公路项目保修期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请招标人明确时限。
回答:本条款修改为:“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
问题9:招标文件P114页,25.农民工工资。建议明确人工费拨付比例。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3点内容
问题1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5、信誉要求“(3)投标人未在福建省公路建设项目投标中出现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并在限制投标有效期内的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这个如何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若投标人未存在该情况,是否提供承诺函且该承诺函由招标人提供格式还是投标人自拟格式,望明确。
回答:以评标期间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并在限制投标有效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承诺函。
问题11: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滨海旅游风景道设计文件不全。
回答:已重新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并下载。

二、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P146,(一)投标函中“③工期:个月。”修改为:“日历天”。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107,“16.1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修改为:“(1)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法令、法规、政策及市场因素等原因发生变更,致使劳务费、材料(福建省交通厅闽交建[2008]132号文规定的主要材料除外)和机械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其合同价格均不调整。
(2)福建省交通厅闽交建[2008]132号文规定的主要材料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价差调整按闽交建[2008]132号文附件《福建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执行,每月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材料价格在投标所在月份不作调整,此后按每次支付计量款时调整一次,并随进度款支付,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的计量支付按证书签发月份的综合调价系数在末期计量时调整。
②式中的基期价格(除沥青外)按经财审中心审核后工程量清单预算中所对应材料的信息价;
③造价信息中水泥、钢筋等按不同型号发布指导价,发包人将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资料为基础,综合各类水泥权重系数的计算基础,水泥权重系数为 32.5 级水泥与 42.5 级水泥的合计数值,调价时以 42.5 级水泥作为水泥调差代表;综合各类钢筋作为钢筋权重系数的计算基础,钢材权重系数为光圆钢筋、带肋钢筋、钢绞线、波形钢板、钢管(立柱)的合计数值,调价时以 HRB400,直径 12mm 以上,混合型号的带肋钢筋(除税价)作为钢筋调差代表;柴油调价时采用0号柴油作为柴油调差代表;沥青调价时,沥青权重系数为石油沥青、乳化沥青的合计数值,以石油沥青(国产)作为沥青调差代表;火工材料调价时以硝铵炸药作为火工材料调差代表,上述材料调差基期价格和当期价格均采用不含税价。
④当期价格按当季(月)漳州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为准,若漳州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未涉及的部分材料可参照当季(月)《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漳州市地区的信息价。当发布的信息价为区间价时,以区间价的平均价为准。
⑤因价差调整所引起的税金、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另外支付。 合同实施期间,基期价格和权重系数不论何种原因均不予调整。 ”
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114,“25、农民工工资”增加条款:“25.3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发生工程量的 17%。”
、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林水局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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