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林市·灌阳县]灌阳县文市镇西就村(车头屯、塘村屯)人居环境改善及风貌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226.2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6.29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灌阳县文市镇西就村(车头屯、塘村屯)人居环境改善及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阳县文市镇西就村(车头屯、塘村屯)人居环境改善及风貌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灌发改字【2021】100号、灌发改字【2021】 14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灌阳县地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相关材料、设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灌阳县境内高速公路(厦蓉高速)沿线 200 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庄。

建设规模:文市镇西就村委的车头屯和塘村屯共292栋农房进行乡村风貌改造和人居环境建设,其中改造车头屯农房 242 栋,车头屯农房外立面改造面积27620㎡,改造塘村屯农房 50 栋,堂村屯农房外立面改造面积7210㎡。两个屯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包含:农房风貌改造、三清三拆、三微建设、农房管控等内容。

本项目(估算价):约 1226.29万元,其中,设计费为30.0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089.47万元,扬尘防治费8.72万元,预备费98.0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1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天(日历天)、施工工期156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以及方案设计后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具体包括:

(1)建设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

(2)经批复的建设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中级及以上(含中级)的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 年12 月6日 9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 月7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2号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59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联系电话:0773-4259636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阳县地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灌阳镇财政所旁(双桥路1号)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阳江路1号

联 系 人:唐工联 系 人: 周工

电话: 0773-4217030 电话:0773-2311187

2021 年12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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