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尚志市财政局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183]zdtzgc[gk]20220001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公司尚志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弘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环安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哈尔滨诚达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黑龙江省启越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劢国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黑龙江省超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黑龙江省顺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黑龙江省联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尚志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尚志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 21:53 |
评审专家名单 | 姜涛,吴海平,徐亚滨,王铮,张宇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86626306-810 | ||
采购单位 | 尚志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尚志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51-533416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1单元11层11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1-86626306-810 |
一、项目编号:[230183]ZDTZGC[GK]20220001
二、项目名称: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造价咨询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哈尔滨诚达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黄河路88号建科大厦A座501、502室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52.00% |
黑龙江弘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富力江湾新城公建区T3栋1909号房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52.00% |
黑龙江省联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6号A栋7层2号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70.00% |
中劢国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458号37栋1单元13层1301号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52.00% |
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红旗大街289号龙坤小区B栋7层2号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52.00% |
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180号1006室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51.50% |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1幢1单元1803-1804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52.00% |
黑龙江省顺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2-4号2层1厅213号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52.00% |
黑龙江省超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综合园区盟科视界小区17栋9号1-2层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52.00% |
中环安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大道2288号松浦建材家具城1至5层1号商业513室 | 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52.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造价咨询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
服务类(哈尔滨诚达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1、工程预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量清 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 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 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 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 。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 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 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三方对账 。 3、其他: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 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服务范围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1、预算评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 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8,000,000.00 |
服务类(黑龙江弘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1、工程预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三方对账。3、其他: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 (一)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1、项目审核团队人员的数量应能满足同时审核5个项目需要。2、审核人应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审核团队工作。3、审核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审核工作正常进行。4、审核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审核团队人员。审核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二)服务质量1、审核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2、审核人从事工程造价审核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审核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4、报审材料及三方对账需要补充材料时,需提供由审核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材料补充要求,通知评审工作人员。 5、审核人取回结算评审项目材料后,2日内安排项目现场勘查,保证现场勘查工程师不少于2人。(三)保密措施:投标人自主编制。(四)合同的续签要求及考核条件1、招标人将每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资格复检;2、招标人若发现投标人挂靠资质中标的,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3、招标人若发现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的履约能力与投标时的能力明显不符,业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下,第一次发现,招标人给予警告警示,第二次发现招标人取消其续签资格;4、在实施管理中,中标单位有违约、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5、本次招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纠纷,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6、已中标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不按照规定选聘员工和执业工程师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关处理;同时对已中标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托人因发生合并、分立、项目组织机构主要技术人员调整等变化,造成受托人难以胜任后续工作等不再符合中标条件的咨询机构实行自动退出动态管理。7、其他未详尽内容签订合同中约定。(五)付款方式按年结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具体付款需提供材料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六)其他要求 1、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成果文件。2、其他未详尽内容签订合同中约定。 | 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 | 1期: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8,000,000.00 |
服务类(黑龙江省联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造价咨询(工程概(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及委托方委托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以及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中所有内容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2年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8,000,000.00 |
服务类(中劢国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1、工程预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 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三方对账 。 3、其他: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 一、服务内容1、工程预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 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三方对账。 3、其他: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 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 三、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1、项目审核团队人员的数量应能满足同时审核5个项目需要。 2、审核人应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审核团队工作。 3、审核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审核工作正常进行。 4、审核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审核团队人员。审核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服务质量 1、审核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2、审核人从事工程造价审核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审核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4、报审材料及三方对账需要补充材料时,需提供由审核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材料补充要求,通知评审工作人员。 5、审核人取回结算评审项目材料后,2日内安排项目现场勘查,保证现场勘查工程师不少于2人。 五、保密措施:投标人自主编制。六、合同的续签要求及考核条件 1、招标人将每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资格复检;2、招标人若发现投标人挂靠资质中标的,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招标人若发现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的履约能力与投标时的能力明显不符,业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下,第一次发现,招标人给予警告警示,第二次发现招标人取消其续签资格;4、在实施管理中,中标单位有违约、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5、本次招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纠纷,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6、已中标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不按照规定选聘员工和执业工程师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关处理;同时对已中标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 ,受托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托人因发 生合并、分立、项目组织机构主要技术人员调整等变化,造成受托人难以胜任后续工作等不再符合中标 条件的咨询机构实行自动退出动态管理。6、其他未详尽内容签订合同中约定。七、付款方式 按年结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具体付款需提供材料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八、其他要求 1、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成果文件。2、其他未详尽内容签订合同中约定。 | 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 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 | 1期: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8,000,000.00 |
服务类(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造价咨询(工程概(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及委托方委托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 一、服务内容1、工程预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 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三方对账3、其他: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二、服务期限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四、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1、项目审核团队人员的数量应能满足同时审核5个项目需要。2、审核人应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审核团队工作。3、审核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审核工作正常进行。4、审核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审核团队人员。审核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五、服务质量1、审核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2、审核人从事工程造价审核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审核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4、报审材料及三方对账需要补充材料时,需提供由审核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材料补充要求,通知评审工作人员。5、审核人取回结算评审项目材料后,2日内安排项目现场勘查,保证现场勘查工程师不少于2人。六、保密措施:投标人自主编制。七、合同的续签要求及考核条件1、招标人将每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资格复检;2、招标人若发现投标人挂靠资质中标的,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3、招标人若发现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的履约能力与投标时的能力明显不符,业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下,第一次发现,招标人给予警告警示,第二次发现招标人取消其续签资格;4、在实施管理中,中标单位有违约、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5、本次招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纠纷,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 应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6、已中标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不按照规定选聘员工和执业工程师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关处理;同时对已中标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托人因发生合并、分立、项目组织机构主要技术人员调整等变化,造成受托人难以胜任后续工作等不再符合中标条件的咨询机构实行自动退出动态管理。7、其他未详尽内容签订合同中约定。八、付款方式按年结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具体付款需提供材料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九、其他要求1、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成果文件。2、其他未详尽内容签订合同中约定。 | 2年 | 1期: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8,000,000.00 |
服务类(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造价咨询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年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8,000,000.00 |
服务类(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1、工程预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量清 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 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 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 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 。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 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 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三方对账 。 3、其他: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 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 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8,000,000.00 |
服务类(黑龙江省顺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一、服务内容 1、工程预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量清 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 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 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 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 。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 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 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三方对账 。 3、其他: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 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二、服务期限 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 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三、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四、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1、项目审核团队人员的数量应能满足同时审核5个项目需要。 2、审核人应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审核团队工作。 3、审核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审核工作正常进行。 4、审核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审核团队人员。审核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 提前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五、服务质量 1、审核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2、审核人从事工程造价审核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审核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 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4、报审材料及三方对账需要补充材料时,需提供由审核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材料补充要求,通知评 审工作人员。 5、审核人取回结算评审项目材料后,2日内安排项目现场勘查,保证现场勘查工程师不少于2人。六、保密措施:投标人自主编制。七、合同的续签要求及考核条件 1、招标人将每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资格复检; 2、招标人若发现投标人挂靠资质中标的,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招标人若发现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的履约能力与投标时的能力明显不符,业务质量差,工作效 率低下,第一次发现,招标人给予警告警示,第二次发现招标人取消其续签资格; 4、在实施管理中,中标单位有违约、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严重的将追究其 责任;5、本次招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纠纷,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 应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6、已中标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不按照规定选聘员工和执业工程师的 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关处理;同时对已中标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 ,受托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托人因发 生合并、分立、项目组织机构主要技术人员调整等变化,造成受托人难以胜任后续工作等不再符合中标 条件的咨询机构实行自动退出动态管理。 6、其他未详尽内容签订合同中约定。八、付款方式 按年结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具体付款需提供材料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九、其他要求 1、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成果文件。 2、其他未详尽内容签订合同中约定。 | 标的提供的时间:2年二、服务期限 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 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8,000,000.00 |
服务类(黑龙江省超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尚 ,造价咨询(工程概 造 (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竣 算 工结算审核及委托方委托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1、工程预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量清 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 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 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 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 。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 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 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三方对账 。 3、其他: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 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 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8,000,000.00 |
服务类(中环安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所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 | 1、工程预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现场勘查,审核工程量清 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 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 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 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 。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 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 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三方对账 。 3、其他: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 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预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20天完成。 2、结算评审时限:自建设单位报审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40天完成。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合格标准。 | 8,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涛、吴海平、徐亚滨、王铮(采购人代表)、张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第一阶段入围的供应商,按照每家壹万贰仟元整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造价咨询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 | 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尚志市财政局
地址:尚志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451-53341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1单元11层1101号
联系方式:0451-86626306-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51-86626306-810
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报价明细附件.pdf
尚志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机构招标文件(2022072105).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