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通信设施建设施工招标公告(2023-JYCNXX-G1030)(第1包)
金额
63.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3.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先生136010804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通信设施建设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河北省范围
①工程特征:对邯郸、邢台、南宫、高阳、平泉、南村6个机房智能化改造,完成机房、油机房地面、墙面、顶面等基础环境装修整治,更换整治部分门窗,部分点位新增新风系统、电子围栏系统、气体消防系统,改造强弱电系统,完善动环监控系统。
②建设地点:邯郸市、邢台市、邢台市南宫市、保定市高阳县、承德市平泉市、石家庄市南村镇
③招标项目(标段)控制价:1203627.15元
④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⑤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标段:河南省范围
①工程特征:对登封、漯河、清丰、息县、三门峡5个机房智能化改造,完成机房、油机房地面、墙面、顶面等基础环境装修整治,更换整治部分门窗,部分点位新增新风系统、电子围栏系统、气体消防系统,改造强弱电系统,完善动环监控系统。
②建设地点:濮阳市清丰县、三门峡市、漯河市、信阳市息县、登封市
③招标项目(标段)控制价:1219827.93元
④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⑤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标段:湖北省范围
①工程特征:对汉口、磨山、黄冈、荆门、荆州、孝感、十堰、咸宁等8个点位进行机房智能化改造,完成机房、油机房地面、墙面、顶面等基础环境装修整治,更换整治部分门窗,改造接地系统;部分点位新增新风系统、电子围栏系统、气体消防系统,改造强弱电系统,完善动环监控系统。
②建设地点:武汉市汉口区、武昌区、黄冈市、荆门市、荆州市、孝感市、十堰市、咸宁市、
③招标项目(标段)控制价:1049677.24元
④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⑤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标段:陕西省范围
①工程特征:对汉中、渭南2个机房整治改造,对机房、值班室、油机房地面、墙面、顶面等进行装修整治,拆除部分隔断,更换整治部分门窗,新增走线架、尾纤槽道等,整治综合布线,改造强弱电系统。
②建设地点:汉中市、渭南市
③招标项目(标段)控制价:639004.34
④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⑤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标段件进行投标。如投标人选择投标多个标段投标的,各标段独立制作投标文件,且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照各标段序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并以此类推。本项目投标人对各标段的报价不允许超过该标段预算金额,超过该标段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同等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且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提供承诺书),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或损益表)及附注等主要内容)。
(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以“军队采购网”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中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截止投标前7日内)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首页→信用建设→黑名单”、“首页→诚信记录→从业人员→不良行为”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截图中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截止投标前7日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5)其他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招标文件发售起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已完成注册的网页截图)。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5.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3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FHT2021FU@163.com。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5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
(3)投标地点:天津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
6.2 地址:天津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
邮    编:3001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2-84688123、18033815658  
监 督 人:司先生
电    话:022-84688124、1553829575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联 系 人:付先生  袁先生
电    话:13601080412、13366077899
电子邮件:DFHT2021FU@163.com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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