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
二、相关标准:
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需求调查:  (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技术要求:
1、红外定位跟踪;
2、光学追踪系统定位精度: ≤0.25mm;
3、角度误差≤8°;
4、视场范围:X:400-1230mm  Y:450-1460mm  Z:980-2300mm;
5、手机定位器及颌骨定位器均可采用高温高压灭菌
6 设备及计算机系统要求;
6.1 处理器 i7 12代以上配置,
6.2 独立显卡≥4G,
6.3 内存要求≥16G,
6.4 配备固态硬盘 SSD≥256G,
6.5 机械硬盘≥1TB;
6.7 配置万向轮 (静音、可锁止) ;
6.8 支臂可升降:垂直向 0-95° 、水平向 0-180°;
6.9 显示器尺寸≥23寸,屏幕分辨率≥1920×1080
6.10软件备份要求:
1) 硬件配置
a) 处理器:Intel Core i5-6500 CPU @ 3.20GHz及兼容;硬盘:1TB及以上;内存:16GB及兼容;显卡:英伟达独立显卡,显存容量6GB及以上;配备固态硬盘SSD≥250G。
b) 显示器:液晶显示器≥23寸,屏幕最佳分辨率1920×1080及以上。
2) 软件环境
a) 系统软件:Windows 10 64位及兼容;
b) 支持软件:显卡驱动;
c) 安全软件:Windows Defender软件。
3) 网络条件
a) 网络协议:TCP/IP;
b) 网络架构:CS;
c) 网络类型:广域网;
d) 网络速度:推荐带宽2Mbps及以上。
7 软件部分:
7.1 包含常规种植模块、修复功能模块、全口无牙颌模块;
7.2 支持导入及重建所有数据符合
7.3 Dicom3.0 格式数据,可导入 STL 口扫数据格式,取得修 复体数据及咬合关系,与 CBCT 影像匹配;
7.4 可将种植计划及颌骨信息导出生成STL 格式;
8、3D 图像可编辑
9 可预设种植方案;
10、可预设种植体安全距离碰撞检测功能;
11、具有实时跟踪,实时术中导航
12、具有满足客户现有所有种植系统的数据库;
13、种植设计具有种植体间可自动平行放置功能,达到多颗 种植体设计所需的平行角度,确保种植体从虚拟修复体穿出 轴向一致;
14、可自动生成临床治疗方案报告 PDF 格式;
15、提供国内临床病例验证证明材料,其中复杂病例 (无牙 颌病例不少于 50 例,穿颧病例不少于 5 例)
16 、设备配置清单:(进行分类报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计算机辅助口腔种植手术导航系统软件

1
2
软件-种植基础模块

1
3
软件-种植修复模块

1
4
软件-无牙颌&穿颧模块

1
5
计算机辅助口腔种植手术导航系统硬件

1
6
导航仪模块

1
7
显示器模块

1
8
电脑/控制器模块

1
9
推车箱体

1
10
定位器

2
11
参考板

2
12
种植导航工具盒

2
13
拆卸工具组

2
14
扳手

2
15
标定钻

2
16
十字螺丝刀头

2
17
多用螺丝刀把手

2
18
平头内六角扳手

2
19
不锈钢十字槽沉头机牙螺钉

2
20
连接装置

2
21
种植用牙钻导向器 (无牙颌&穿颧单固 位钉套装)

1
22
NSK 弯手机

2
23
位置定位器 (具体型号及对应数量见订 单)

30
24
整件质保、软件维护更新

3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安装调试:
(1)根据用户现有安装条件进行产品的定制化设计;
(2)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后,投标人安装技术人员会与采购人进行安装对接;
(3)技术人员会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上门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3)安装完成后,技术人员在现场为用户演示使用流程,使客户了解并掌握设备使用方法;
(4)安装调试完成后,技术人员与客户确认安装效果,填写《安装调试确认单》;
(5)每天离开现场时,清洁施工场地,做好5S工作。
2、培训方案:
(1)安装调试之后,技术工程师会协同客户组织不低于两次设备使用培训;
(2)培训内容为:设备构成、工作原理、基本操作方法、模拟实操、临床实际操作及答疑、维护保养方法等;设备培训总时长为8小时;培训完成后,技术人员与客户确认培训效果,并填写《产品培训记录表》。(提供厂家承诺书)
3、设备维保服务响应程度
3.1电话服务
(1)设立售后服务电话,安排专业售后服务工程师接听电话,为客户提供在线技术支持服务;
(2)售后服务电话:为400或800或固定电话或固定手机号码;
(3)服务响应时段:①工作时段:工作日9:00-17:30 ,在接到客户后,2小时内为客户提出问题解决方案;②非工作时段:在非上班时间,接到客户电话后,24小时内为客户提出问题解决方案。
(4)电话服务内容需记录在《服务跟踪表》存档。
3.2客户现场服务
(1)通过售后服务电话或其他渠道,向公司反馈设备维修,培训服务等需求,形成需求文档;
(2)售后服务工程师根据需求文档对接客户,进行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有必要时可联系市场部或销售进行协助;
(3)如果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未能满足需求,需要进行现场服务时,安排售后服务工程师于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4)在现场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前,需与采购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沟通确认本次的售后服务方案,在得到采购人认可之后再开展售后维修或培训工作;
(5)当日无法完成维修或需要申请配件再次进场维修的时候,需要与采购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做好解释工作,并约定二次进场维修时间;
(6)经过现场检测,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成的,需联系原厂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备用产品,保障客户正常使用,年度正常工作日开机率不低于95%;
(7)现场服务结束后,填写《售后服务表》或《产品培训记录表》,与采购人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8)离开现场是清洁维修或培训场地,做好5S工作后撤场;
(9)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开始,在质保期内,每年提供1次导航仪精度检测服务;
(10)设备巡检前,售后服务工程师与甲方项目主要负责人约定上门服务时间;
(11)售后服务工程师现场巡检内容包括:设备精度校准,硬件检查与维护,软件检查与维护等;
(12)巡查结束后,填写《售后巡查记录表》,与甲采购人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13)做好现场 5S 工作后方可撤场。
3.3技术升级服务
(1)产品软件出新的升级包时,售后工程师会通过邮件或者电话等形式通知采购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并告知升级的主要内容;
(2)在得到采购人的升级需求后,售后工程师会在 3 个工作日内对客户的设备进行升级服务;
4、质保期外售后服务内容
4.1电话服务
(1)设立售后服务电话,安排专业售后服务工程师接听电话,为客户提供在线技术支持服务;
(2)售后服务电话:为 400 或 800 或固定电话或固定手机号码;
(3)服务响应时段:1、工作时段:工作日 9 :00- 17:30,在接到客户后,2 小时内为客户提出问题解决方案;2 、非工作时段: 在非上班时间,在接到客户电话后,24小时内为客户提出 问题解决方案。
(4)电话服务内容需记录在《服务跟踪表》存档。
4.2客户现场服务
(1)通过售后服务电话或其他渠道,反馈设备维修需求,形成需求文档;
(2)售后服务工程师根据需求文档对接客户,进行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有必要时可联系市场部或销售进行协助;
(3)如果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未能满足需求,需要进行现场服务时,对即将进行的现场服务进行一个初期报价,在客户同意报价后,将安排售后工程师于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4)在现场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前,售后服务工程师需与采购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沟通确认本次的售后服务方案,在得到采购人认可之后再开展售后维修;
(5)在维修完成后,根据维修内容售后服务工程师与采购人项目主要负责人确认维修消耗物料和维修工时,形成最终维修费用单据及维修合同;
(6)为采购人提供一次先维修后付费服务,在收到维修款项前,将暂缓下一次维修服务,同时承诺维修服务只收取材料费 用和人员差旅费用,免除其他费用;
(7)现场服务结束后,填写《售后服务表》或《产品培训记录表》,并与采购人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8)离开现场时,清洁维修或培训场地,做好5S工作后撤场。
5、软件升级服务
投标人承诺凡是购买我司产品的客户,在产品有效期内提供产品软件升级服务,直到设备使用至报废。软件升级服务含在报价中,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服务承诺。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供应商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和条件:本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设备款,中标人应按合同总价款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设备款;设备验收合格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满后,符合售后服务要求(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余额。如若验收不合格,经调试、换件、换机后30个工作日仍未达合格者,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所造成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所有付款流程见票后按买方财务制度执行)。
4、供货范围:投标商必须提供保证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如:安装、调试、培训过程中发生意外,由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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