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财政支农和投资政策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c-2020120324j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喻敏025-83371929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5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财政支农和投资政策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0年12月11日17:30前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财政支农和投资政策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C-2020120324J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采购需求:2020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均要求各地扩大专项债用于乡村振兴规模,农业农村部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为此,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专门印发工作推进文件,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和工作培训会。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加强对市县的指导服务,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计划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派出专业团队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详情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0年06月-2020年11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它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获取费用:本次磋商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2.网上出售,供应商需把相关资料、文件获取表格(见附件,无需打印,execl发到邮箱)、工本费转账成功截图一起发送至970953249@qq.com邮箱,标书工本费需支付宝转账(支付账号:542888534@qq.com,户名:李金楠,转账时请备注“单位名称+24J”)。
磋商文件获取费用:本次磋商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本。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二)磋商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10%扣除;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6%扣除;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6%扣除;
4、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价格4%扣除;
5、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月光广场8号
联系方式:025-8626371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2室、507室
联系方式:025-8337192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敏
电 话:18851362786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
附件:报名表24J.xls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财政支农和投资政策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0年12月11日17:30前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财政支农和投资政策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C-2020120324J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采购需求:2020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均要求各地扩大专项债用于乡村振兴规模,农业农村部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为此,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专门印发工作推进文件,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和工作培训会。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加强对市县的指导服务,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计划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派出专业团队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详情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0年06月-2020年11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它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获取费用:本次磋商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2.网上出售,供应商需把相关资料、文件获取表格(见附件,无需打印,execl发到邮箱)、工本费转账成功截图一起发送至970953249@qq.com邮箱,标书工本费需支付宝转账(支付账号:542888534@qq.com,户名:李金楠,转账时请备注“单位名称+24J”)。
磋商文件获取费用:本次磋商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本。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二)磋商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10%扣除;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6%扣除;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6%扣除;
4、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价格4%扣除;
5、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月光广场8号
联系方式:025-8626371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2室、507室
联系方式:025-8337192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敏
电 话:18851362786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
附件:报名表24J.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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