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金都小区B区7幢1号201室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7月14日10时至2022年0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1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金都小区B区7幢1号201室房地产。

坐落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金都小区B区7幢1号201室,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次为2层和3层。混合结构。登记时间:2018年01月04日。产权证号:浙(2018)景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012号。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46.6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67.38平方米,其中二层产权面积为82.19平方米,三层产权面积为85.19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0年10月10日止。权属人为鲍**单独所有。二层为毛坯,三层有装修,无电梯,权属人承诺拍卖成交确认后10天内腾空。

权利负担信息:景宁银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1日办理一般抵押,债权数额60万元。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请参考以下表格。

税费负担主体及计算方法(景宁畲族自治县)

房产

类型

买受人负担的税费

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

税种

计算方法

税种

计算方法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契税

90平方米及以下

3%(全额)

一套及二套1%;三套及以上3%

及附加

5.5%(差额)自建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5.25%)

5.5%(未满两年全额,两年以上免征)(2019.1.1-2021.12.31为5.25%)

90平方米以上

3%(全额)

一套1.5%及二套2%;三套及以上3%

个人所得税

 

1%(全额)或20%(差额)(五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印花税

0.05%(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0.025%)

免征

印花税

0.05%(全额)

免征

非住宅(营业用房、厂房、办公用房等)

契税

3%(全额)

3%(全额)

增值税及附加

5.5%(差额)自建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5.25%)

5.5%(差额)自建全额(2019.1.1-2021.12.31为5.25%)

个人所得税

 

1%(全额)或20%(差额)

印花税

0.05%(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0.025%)

0.05%(全额)(2019.1.1-2021.12.31为0.025%)

土地增值税

5%核定或按清算结果计征

按清算结果计征或2%(全额)

印花税

0.05%(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0.025%)

0.05%(全额)(2019.1.1-2021.12.31为0.025%)

备注:2019.1.1-2021.12.31,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人的“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税费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可自行前往税务部门咨询,缴纳时以税务部门确定的金额为准,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请前往税务部门咨询。税务服务热线为:12366

当事人议价:960000元,起拍价:538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请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本标的咨询编号:331429)。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请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办理,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将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人:刘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2年07月2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宁县支行

收款账号:622840 1087 7390 341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8-5829325。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157106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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