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2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采购盲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2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采购盲管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铁路2标 项目集采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XKTL-2023-041 1.招标条件 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1]577号)。《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9]321 号)、《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10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2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盲管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2标,正线起讫里程DK22+878~DK46+582,长度23.704km。 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1段/256.7m,桥梁2座/468.3m,隧道2座/22978m,秦岭太兴山隧道设置斜井3座/7316m,铺设无砟道床46.45铺轨公里,综合接地23.704正线公里,房屋1处/8m²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生产能力:生产厂需具备盲管年产50万米(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盲管配套的生产能力,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铁路标准,提供2021年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21年-2022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并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招投标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单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西安铁路局支行;账号:3700022039002133782),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中铁三局西康铁路项目招标文件+物资名称+包件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的扫描件一并发至指定邮箱(ztsjxkzq2wzb@163.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2024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2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在距离开标3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西安铁路局支行;账号:3700022039002133782),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西康铁路2标段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ztsjxkzq2wzb@163.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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