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 ||
采购人名称: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项目地址: | 财政 |
财政委托编号: | JC34000120228963号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11-14 16:31:31 |
项目概况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10点00分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N02526
项目名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6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限为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本项目所供产品提供原厂3年质保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00至2022年11月25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5日10点00分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
联系方式:18956019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0天0小时2分14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原项目编号:2022BFAHN0252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N02526
项目名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延期至2022年11月29日10:00;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11月29日10点00分;
3、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
联系方式:18956019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0天0小时5分26秒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更正公告(3)11.25.pdf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原项目编号:2022BFAHN0252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N02526
项目名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暂缓开标,具体磋商时间另行公告,请供应商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
联系方式:18956019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0天0小时3分14秒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更正公告(2次11.25.pdf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原项目编号:2022BFAHN0252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N02526
项目名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指标要求中第1项货物“视频光闸”中技术参数“■3、支持集中监管平台,可对多台网闸进行统一监控,记录每台设备的系统资源运行情况;支持多种告警方式,如弹框告警、邮件告警、SNMPTrap、syslog告警等;支持设备健康状态追踪,通过可视化界面实时显示设备健康状态分布图。支持跨网段管理,实现管理终端IP地址和端口的访问控制。支持智慧关联分析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语境关联分析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倾向性的疑问。
答:(1)本项目采购人不止一台网闸设备,需要通过集中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策略下发、关联分析、告警维护等工作,以减轻采购人设备运维压力。所投产品为实现上述功能所配套的软件应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项要求的软著中能体现关联挖掘分析或语境分析或语境关联分析方面即可。响应文件中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无需体现本项技术参数。
(2)此项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同时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及软著要求的品牌均不少于3家。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指标要求中第1项货物“视频光闸”中技术参数“■7、具有防病毒模块,支持在线升级、离线升级等病毒库升级方式,采用本地、云端双引擎病毒查杀模块,可根据用户需求选择需要的病毒引擎,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私有云病毒管理系统相关或者类似软件著作权证书;可针对文件交换、安全浏览、FTP访问、邮件访问等多种模块进行病毒防护;要求能够对攻击行为进行追踪溯源。(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追踪溯源系统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倾向性的疑问。
答:(1)光闸作为内网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需具有病毒管理能力与追踪溯源能力。所投产品为实现上述功能所配套的软件应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项要求的软著中能体现云杀毒或病毒扫描或病毒搜集或回溯分析或溯源方面即可。响应文件中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无需体现本项技术参数。
(2)此项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同时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及软著要求的品牌均不少于3家。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指标要求中第1项货物“视频光闸”中技术参数“●5、支持FTP方式的文件单向导入与FTP文件传输次数定制,保证文件单向导入的完整性。支持单向TCP定制服务;支持源地址绑定、网络接口地址绑定功能。支持配置管理,能够对单独模块及全部模块配置进行配置导入导出,支持软硬件多核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多核多平台并行安全操作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通过界面能够查看到多核CPU使用率。”倾向性的疑问。
答:(1)本项目建设背景是原有交换平台设备性能不满足业务需求而申报的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性能及系统安全是本项目核心需求,具备多核平台与安全操作系统可满足采购人对于处理能力及安全防护需求。所投产品为实现上述功能所配套的软件应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项要求的软著中能体现多核多平台方面即可,响应文件中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无需体现本项技术参数。
(2)此项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同时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及软著要求的品牌均不少于3家。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指标要求中第2项货物“交换平台系统”中技术参数“■6、具有防病毒模块,支持在线升级、离线升级等病毒库升级方式,采用本地、云端双引擎病毒查杀模块,可根据用户需求选择需要的病毒引擎,(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私有云病毒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可针对文件交换、安全浏览、FTP访问、邮件访问等多种模块进行病毒防护。”倾向性的疑问。
答:(1)交换平台作为内网网络安全的防线,需具有病毒管理能力。所投产品为实现上述功能所配套的软件应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项要求的软著中能体现云杀毒或病毒扫描或病毒搜集方面即可。响应文件中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无需体现本项技术参数。
(2)此项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同时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及软著要求的品牌均不少于3家。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本项不要求追踪溯源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指标要求中第2项货物“交换平台系统”中技术参数“■7、内置多种不同类型管理用户组,可根据角色划分不同权限,邮件支持病毒检测和内容过滤,支持网络计算机病毒搜集和查杀。(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病毒搜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倾向性的疑问。
答:(1)光闸作为内网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需具有病毒搜集及查杀能力,以解决可能出现的病毒攻击事件。所投产品为实现上述功能所配套的软件应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项要求的软著中能体现病毒识别或病毒扫描或病毒搜集方面即可。响应文件中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无需体现本项技术参数。
(2)此条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同时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及软著要求的品牌均不少于3家。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评分项“安全技术能力”中“1、供应商所投视频光闸产品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EAL4+及以上)认证,得3分”倾向性的疑问。
答: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是中央批准成立的国家信息安全权威测评机构,具有上述认证能体现产品安全性,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同时满足此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评分项“安全技术能力”中“3、供应商所投视频光闸在互联网上自建独立运营的威胁情报中心,提供得1分”倾向性的疑问。
答:威胁情报在事前可以起到预警的作用,在威胁发生时可以协助进行检测和响应,在事后可以用于分析和溯源,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要求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同时满足此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评分项“安全技术能力”中“4、供应商所投交换平台系统具有双机热备功能、文件导入功能、策略中心功能、邮件导入功能、分发访问功能,得3分”倾向性的疑问。
答:交换平台产品具备双机热备、文件导入、策略管理、邮件导入、分发访问等功能是基本要求,为体现供应商所投产品具备相关能力而设置,且要求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同时满足此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
联系方式:18956019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0天1小时2分29秒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更正公告11.24.pdf
一、项目编号:2022BFAHN02526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南淝河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A1栋4-5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大写)(¥45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交换平台系统 |
奇安信 网神 |
DSE8000-TG10 |
1 套 |
131457.2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楠,吴房胜,洪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
联系方式:18956019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
电话:0551-66223259、66223646
0天0小时4分31秒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名称: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隔离与交换平台 | 项目简号: | 2022BFAHN02526 |
采购人名称: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财政委托编号: | JC34000120228963号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预算金额(万元): | 47.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是否PPP项目 : | 否 |
监督部门编号: | 11340000002986299X | 监督部门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11-14 16:31:31 |
0天0小时1分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