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分行运营部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gh2023102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24-227918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建军024-227918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鞍山分行运营部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招标编号:LGH20231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行鞍山分行运营部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 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行鞍山分行运营部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分行运营部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鞍山分行运营部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 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3、近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 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采购活动。
5、近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打印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息应包含行 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 示情况。
6、近 3 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的情况,提供网站截图。
7、近 3 年内,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同意签署《供 应商禁止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会议室
七、其他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委托,对鞍山分行运营部集 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LGH202310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 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LGH2023102
项目名称:鞍山分行运营部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为进一步提升我行现金自助设备营运质量及客户服务体验,我行现需将集中 运营的 68 台现金自助设备(其中包括:ATM 设备 36 台、现金版智能柜台 32 台)的清机加 钞业务实施外包。经测算,每月后期为设备使用高峰期,部分机构设备后半月每周需清机加 钞 3-4 次。
服务质量:自助设备开机率达到 94%以上。
服务频次:保证每台自助设备每周清机加钞不低于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1 月
履约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金额(含税价):人民币 49 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 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3、近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 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采购活动。
5、近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打印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息应包含行 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 示情况。
6、近 3 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的情况,提供网站截图。
7、近 3 年内,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同意签署《供 应商禁止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每日 8:30--11:30、13: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39 层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报名邮箱:zjj@lnghzb.cn
售价:300 元/份
供应商报名时邮件正文填写“公司名称、所报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附件须提供报名 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完名后,需与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报名。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3 年 11 月 28 日北京时间 9:3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 298 号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 A 座 39 层 项目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24-22791811
传真:024-22791922
(标书款、保证金)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1010154800003406
(代理费)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华山支行
账号:0310 0101 4080 0008 072
传真:024-22791922
电子邮箱:zjj@lnghzb.cn
邮编:110003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 298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4-22791811
电子邮件:lngh024@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39 层 联 系 人: 张建军、张淼、赵旭、武琳
电 话: 024-22791811
电子邮件: zjj@lnghzb.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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