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法库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背景及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根据法库县发展与建设需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集约高效、增强城市韧性、强化空间统筹、强化空间治理,对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二、项目概况
《法库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方案》编制范围约为2280.64平方公里,覆盖法库县全域范围。
三、规划内容要求
(一)总结案例城市经验
全面解读北京、上海、武汉、杭州等城市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系统总结案例城市在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和详细规划改革方面的特点与先进经验。
(二)提出划定原则与对策
基于新时期详细规划被赋予的内涵,从技术维度、管理维度、实施维度总结详细规划的改革要点,提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的总体原则和对策。
(三)整体调控,功能分区
落实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法库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要素管控和空间格局管控要求,基于国土“三线”,衔接地区现状特征、发展潜力及行政事权,综合划定城镇、生态、乡村三类主导功能区。
(四)衔接编管,单元划定
基于功能分区,结合空间事权,衔接规划编制、管理、实施、评估及动态维护需求,划定城镇、生态、乡村三类详规单元。
(五)差异管控,单元分类
城镇空间深化上位总体规划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农业生态空间兼顾保护修复与经济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细分单元类型。
四.主要成果文件
编制成果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规划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件等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成果内容及形式应符合国家、辽宁省的相关要求。
五、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