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安源区第一中学的委托,就校园校园超市项目(采购编号:AYQ[2017]31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明细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 量 |
单价(元)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AYQ[2017]31号 |
校园超市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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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8000 |
680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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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元 |
¥68000 |
附件:
安源区第一中学校园超市招标文件
为规范校内超市经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决定开展校园超市项目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述及内容
1、学校情况简介:
安源区第一中学位于萍乡市后埠街勤俭前村。校园面积为10400平方米,在校学生人数770人,17个教学班,实有教职工人数89人.
2、经营期限:叁年。叁年期满后若经营安全卫生,遵规守法,服从管理,服务令学校师生满意,可由公司提出申请,报学校行政会审批同意,可续签叁年,否则另招。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三证合一),必须有货物采购保障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近三年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2、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
3、有一年以上从事学校超市的经营经历
三、投标时对招标人要求做出的相应要求
1、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的经营思想,经营方法。
4、乙方在校期间消耗的水、电费用自行按月缴纳,同时一次性缴纳叁年承包费用。
5、接受招标单位对环境及从业服务人员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民意测评。
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未经投标单位许可不得擅自改造承包的场所。
7、中标承包者每年必须为在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8、校园超市经营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副食品,严禁向学生出售香烟、槟榔等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商品。
9、若乙方违背合同,甲方享有解除合同权利。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单位须在2017年4月5日16:00前以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千肆佰元到安源区公共政务管理局(账户名称:安源区公共政务管理局,账号:1430290104000225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广场支行),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在民意调查未达到师生满意度70%以上,扣除相应保证金(扣除当月返还金额的20%,年终结算)。如中标后不按时签约,或签约后不能履约者,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依次类推下一家为中标者。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含投标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传真,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2、资质说明材料:学校超市经营管理和服务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承诺,包括货物花色品种、价格范围、服务质量、服务时间、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投标书详细介绍投标人资产状况、经营方案、特色优势、经营经历及业绩等内容。必须交承包经营方案报告书一份,内容应有:(1)人员配备(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3)经营方略(4)方式及品种(5)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采购台账登记、卫生保障、价位等各方面)。
4、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送达,在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印章。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为废标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的或现场填写报价者。
2、投标书书写潦草,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或涂改未经委托人盖章者。
2、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者。
3、投标书编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书材料不全者。
4、递交两份以上不同标书者;
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6、投标价低于六万八千元/年。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学校根据投标方的报价取多家投标资金的平均值最接近者确定中标单位。(若上下都接近平均值,取最高值。若两家平均值相等,学校行政会讨论)。对未中标单位学校不进行解释。
八、投标日期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10:00之前
2、投标、评标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10:00
3、投标地点: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新区井冈山路东方巴黎正门座向左边), 联系电话:0799-6662329
采购单位:安源区第一中学 联系人:李波涛 联系电话:13979903396
九、招标活动中止
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3家,本次招标活动正常进行开标;少于则本次招标活动重新进行招标活动。
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30日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单位。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