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市政管网清淤疏浚工程
投标剩余时间18
金额
1391.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91.3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0593-89570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美玲0593-29577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市政管网清淤疏浚工程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市政管网清淤疏浚及物探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4〕10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筹集及申请上级专项补助,招标人为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霞浦县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城区市政管网清淤疏浚, 雨污水管网清淤疏浚长度123429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市政管网清淤疏浚工程,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2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排水管道工程中管径≥1.5米属于大型项目,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913082元(其中暂列金1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赤岸大道1号,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957069,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1梯304,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57789,传真:/

联系人: 郑美玲、郑如崑、石秀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楼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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