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勒流街道中部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二期、三期)答疑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4(sd)wz0163
预算金额20972.21万元
招标联系人-0757-2553796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工0757-255877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GC2024(SD)WZ0163

项目名称:勒流街道中部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二期、三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7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点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道路绿化工程参与园林相关协会科学技术奖(施工类)且协会出具证明该协会评选的科学技术奖(施工类)属于质量类奖项,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不符合要求,请给予合理解释,否则将涉嫌刻意排除潜在投标人。

答: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奖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所述的工程质量类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奖、省或市级优质工程奖、优良样板工程、示范工程等。(不包括QC类、工地类、小组类、竞赛或活动类、BIM类、高新科技类、建材类、节能绿色环保类、科技科学类、创新类、诚信类、信用评价类、用户满意类、造价类、设计类等表彰)。

2、问:招标文件P48“工程获得奖项情况”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承建(或参建)过的市政工程获得工程质量类奖情况。备注第(3)点规定: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和该奖项在颁发单位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方能得分。 经查询“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为建材协会,请问该协会是否不符合招文对于“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的规定?同时该协会颁发的“绿色优质工程”是否不符合招文对于“工程获得质量类奖”的规定?请正面回答,不要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回复,感谢!

答:根据备注第(2)点本文件所述的工程质量类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奖、省或市级优质工程奖、优良样板工程、示范工程等。(不包括QC类、工地类、小组类、竞赛或活动类、BIM类、高新科技类、建材类、节能绿色环保类、科技科学类、创新类、诚信类、信用评价类、用户满意类、造价类、设计类等表彰)。已经明确不含建材类,因此建材相关协会颁发的奖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问:本项目清单预算价209722169.76元,要求企业资质属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属于大型项目,评标条款中设置小微企业加分,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针对专业分包的单位如果属于小微企业又不考虑加分,设置违反国家针对小微企业承担业务加分的优势,本项目设置条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是否存在为佛山市本地相关企业量身打造,违反公平竞争及扶持小微企业加分的政策。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备注(4)已明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只能填报上一年度数据。上一年度已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企业按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填报;未出具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企业根据实际数据填写。企业应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各行业划型标准”摘录:(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由此可得出,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并不是以资质等级为标准,评标条款中设置小微企业加分符合相关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可承担的工程范围内不允许分包。仅当承包人对部分专业工程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时,方可按有关规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因此不存在违反国家针对小微企业承担业务加分的优势。

    4、问:招标文件48页评分条款设置“工程获得奖项情况”中质量类奖项,如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等部分不属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会颁发的:绿色优质工程、绿色工程”等项目获奖是否能计算得分,请正面回复。

答:不属于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不能参与本项目获奖得分。

5、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8页“企业业绩情况”要求承包人承接过(含完成或履行中)单项合同金额为 120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的资料中仅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勒流街道中部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二期、三期)本项目造价大于2个亿,项目规模大、专业强、既有深基坑又有桥梁工程,属于重难点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考察潜在投标人时仅考虑承接业绩情况,不要求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是否具有类似规模的履约及施工能力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可能有些资质及实力不足的单位承担有类似项目但是没有相关的施工能力,无法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有机会获得该类项目的中标机会,易造成项目烂尾,存在极大的风险,加分条件中仅设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是否针对此类没有施工及履约能力的单位制定相关评分条款。

答:本项目的施工要求及履约能力已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

6问: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含完成或履行中)单项合同金额为 120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 5 分,最高得 5 分。请问本工程造价达到2亿元且属于重点工程,而企业业绩要求完成或履行中,这么大的一个重点工程,业绩要求履行中都符合得分是否有点不严谨,履行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甚至能不能符合验收标准还不一定,建议企业工程业绩要求改为需要提供竣工验收备案才能符合得分要求。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获得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已满足本项目要求,为了充分竞争,本项目业绩评分不再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备案。

7问:1:招标文件第48页:企业类似情况评分标准“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含完成或履行中)单项合同金额为1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5分”中的“承接过(含完成或履行中)”与企业类似情况评分标准“③若投标人提供的市政工程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不含专业分包)项目合同中包含市政工程的,应清晰证明市政工程部分承包造价≥12000万元,且工程内容均为投标人独立完成,否则不予认可”中的“工程内容均为投标人独立完成”冲突,请问业绩是否需要完工的1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2:招标文件第48页:企业类似情况评分标准“若投标人提供的市政工程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不含专业分包)项目合同中包含市政工程的,应清晰证明市政工程部分承包造价≥12000万元,且工程内容均为投标人独立完成,否则不予认可”,此处的“应清晰证明市政工程部分承包造价≥12000万元”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1.业绩含完成或履行中。2.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市政工程的占比金额、投标报价清单、市政工程部分结算价等其中之一。

8问:一、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企业类似业绩情况: 1、企业类似业绩情况中对市政工程的陈述:“④此处的市政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道路照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市政配套相关工程。” 问:我司以市政专业承接的市政工程中市政配套相关工程有:道路工程、箱涵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及变配电工程、通信工程、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土方工程等,是否符合要?请明确。 2、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告(结果或公示)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 问:中标候选人公示是还没确定中标人阶段,此处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是不是不能作为评标标准? 二、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工程获得奖项情况: 1、“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 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承建(或参建)过的市政工程获得工程质量类奖情况:(5)此处的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道路照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市政配套相关工程。” 问:我司以市政专业承接的市政工程中市政配套相关工程有:沙滩公园及配套设施等,获得的市政工程质量类奖项是否符合工程获得奖项加分要求?请明确。 2、“(3)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和该奖项在颁发单位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方能得分。” 问:因奖项颁发协会网上公布时系统输出有误,后期奖项颁发协会出具了证明文件,证实此市政工程质量类奖项为我司获得的,是否符合要求?

答:一、1.市政配套相关工程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2.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结合施工合同关键页可证明业绩的规范、公开、公平性,作为评分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二、1.市政配套相关工程获得的市政工程质量类奖符合本项目的评分要求。2.系统出错,相关协会出具了证明文件符合要求。

9问:1.使用广联达计价软件接收COS招标电子清单时,选择地区标准时有广东13清单规范接口和佛山13清单规范接口,由于本标施工地点位于佛山,请问接收COS电子清单时,地区标准的接口应如何选择? 2.分部分项清单“(二期)给水部分”单位工程中,清单序号41、88、127、166;“(三期)给水部分”单位工程中,清单序号67,以上清单在计价软件中显示“锁定综合单价”无法进行报价,请问此类清单如何处理?

答:1.广东13清单规范接口或佛山13清单规范接口均可,无强制要求。2.取消“锁定综合单价”勾选键或选择强行”修改综合单价“均可。

10问:勒流街道中部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二期、三期),(1)该项目的资信条件要求:①城市道路等级A级为满分;②企业类似业绩为:承接过(含完成或履行中)单项合同金额为 120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得满分;③工程项目获奖:承建(或参建)过的市政工程获得工程质量类奖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满分;(2)该项目的经济条件要求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评分优惠。 根据数据查询,经初步排查,发现能满足并符合招标文件这两点要求满分的只有“广东佳创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条件设置有为其量身定做嫌疑,该评分设置存在指向性,单一性极强,存在人为设置门槛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属于以特定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也请招投标管理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及时排查,并请招标人对上述质疑与异议正面直接作出合理答复,对违法违规条件作出修改,谢谢!

答:经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分析,资信标能拿满分单位超过40家单位。经济标设置小微企业加分是执行《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佛政数【2023】8号第一点的(四)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量身定做,也没有指向性。

11问:投标人须知10.14关于投标函附录内容的填写说明与投标函附录格式中的“备注”填写说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电子格式固化原因,投标函附录备注不能修改,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作出的说明,请参照说明填写。

12问:请提供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

答: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作出的说明,请参照说明填写。

13.问因本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为2.097亿元,资质需要设置也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设置也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计划工期为720日历天,基本已属于大型工程类型;根据《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的净资产必须要在1亿元以上,但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0.11中关于给予中小微企业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中规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作为要求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的大型企业(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净资产必须要在1亿元以上)为准入门槛又规定给于资产总额300万元至4999万元的为小型企业加分,此处设置明显不合理且严重矛盾,本项目如果设置这样的价格评审优惠的话,将意味着排除或导致了在佛山市备案的99.5%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没有机会中标,此等设置明显非常不公平不公正,希望有关分管部门领导可以根据我方提出的问题向市场了解情况是否属实,并给出明确答复,更正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不要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等敷衍语气回应;近期,佛山市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分关于《重拳治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行动正在进行中,也已有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被查的官宣,如果此等不合理的评标条件不及时更正还出现在佛山市招投标市场的话将严重影响佛山市招投标市场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我方下一步将向以上相关部门对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等活动进行投诉。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备注(4)已明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只能填报上一年度数据。上一年度已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企业按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填报;未出具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企业根据实际数据填写。企业应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各行业划型标准”摘录:(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由此可得出,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并不是以资质等级为标准,评标条款中设置小微企业加分符合相关规定。

14问:1、根据招文P155经济标的投标函中需要填写的内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请问是对应招文P12第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还是对应招文P84第5.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现行施工竣工验收规范、标准 (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的具体规范、标准);②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③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④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⑤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或者直接填写“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请明确。 2、专用合同条款12.2.1条:“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进度款中实施回扣,分四期平均扣回(即每期 25%的预付款进行扣回)”,请明确扣回时间节点。 3、专用合同条款12.4.1条第2款:“每月25日前完成工程量确认后,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该款中20%的款项划拨至承包人设立的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工程预付款分四期回扣,每期回扣预付款的 25%)”,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前期投入机械、材料费比例较大,且整项目体实施成本中民工工资占比未必达到20%,可否将比例调整至10%较为合理。 4、本项目清单数量超1700条,且涉及专业较多,为提高报价质量和效率,恳请提供软件版限价清单,感谢!。

答:1.填写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2.预付款回扣没有具体时间节点,按项目实际施工进度和完成工程量进行回扣。3.划拨20%的款项至承包人设立的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是为了保障工人工资支付问题,不作调整。4.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方式,系统已经生成相应的工程量清单供投标单位进行报价。

二、其他说明

(一)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二)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改变

(四)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9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佛山市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 1 号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林上路6号华美达广场1号楼404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757-25537969

联系方式:0757-25587713

 2024年07月27日

 2024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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