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凤鸣路(安康路-江渎路)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凤鸣路(安康路-江渎路)已由清发改【20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020-410922-78-01-004369,招标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凤鸣路(安康路-江渎路);
2.2招标编号:HNCTPY-2024-021;
2.3、建设地点:清丰县凤鸣路(安康路-江渎路);
2.4、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2.5、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
配套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热力管网、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6848025.02元;
2.7、工 期:2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
3.4、施工员、 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5、财务要求:提交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6、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信誉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当天日期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y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军甫
电 话:16639398601
地 址: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浩然
电 话:13721721218/15518881358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园6号楼K座2层
监督机构: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吕阳
电话:16639393362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住建局8楼
发布人: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日期: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