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市第三医院康复中心(健身厅)屋面网架结构维修加固及加固后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第2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需求详情
1、工程内容: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进行屋面网架结构维修加固施工及维修加固后委托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并出具能够投入正常使用合格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2、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在质保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做出响应,三天内进行免费修复。
3、进度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一天,按中标价格的0.5%支付违约金。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验收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且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合格,不存在危险点、安全隐患),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程验收前,提供完整的内业资料及相关检测报告,否则不予验收。
6、管理要求:施工单位进入我院应严格遵守我院相关规定。施工前出具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员及施工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等各相关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同时供应商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提供给我院留存。施工期间,按照要求安全施工,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7、施工人员保险、人身安全等及施工所有事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投标报价包括材料、人工、运输、施工以及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等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8、隐私要求:因精神专科医院的特殊性,禁止使用电子产品拍摄、录音等方式记录、传播任何与医院、患者有关的事情。如发现以上行为我院有权终止本项目且所完成的工作量我院不付任何费用,以及导致出现任何纠纷、负面舆情舆论给我院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9、施工方进场前应做好康复中心场地内卫生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并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施工过程中造成康复中心其它设施损坏等情况,由施工方负责免费维修恢复原样。施工完毕做好场地内卫生工作。
10、中标供应商如有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等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项目名称:康复中心(健身厅)屋面网架结构维修加固及加固后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服务周期:4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100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让杜路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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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2024-06-13 13:27:43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18 09:00:00
发布时间:2024-06-13 10:27:43
采购编号:HLJGCYB05030100Z20241720343
采购单位:大庆市第三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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