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商采购
金额
22.8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83万元
招标联系人熊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女士0812-38867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方名称: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商采购。

(二)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限价:本次采购服务最高限价为22.83万元(含税),为总包干价,含工程人工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税费、风险因数等一切综合费用。需评估的房产详见《产投公司自有资产租金评估明细表》和《产投公司代管资产租金评估明细表》。

(四)服务期限:《房地产租金估价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房屋市场租金估价报告》。

(五)质量要求:

意向服务商根据房地产估价的规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后发表专业意见,并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合理性负法律责任。

三、意向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需在攀枝花本地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意向服务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至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户 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号:7411010182600211211

四、采购实施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通过西南联合所发布采购信息,首次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服务商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服务商为止。

(二)意向服务商报名及资格确认

意向服务商须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西南联交所对意向服务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登记,公告到期后由采购方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确认。

(三)遴选服务商

1.公告期内,西南联交所接受意向服务商的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登记。挂牌期满,采购方对意向服务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其是否具备资格。

2.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服务商,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牌,直至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服务商。

3.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服务商,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以价低者为最终中标单位。

(四)发布成交公示

中选服务商确定后,西南联交所将发布1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

(五)发出中选通知书

成交公示结束后,西南联交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服务商发出中选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

中选服务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与采购方签订《房地产租金估价委托合同》。若中选服务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房地产租金估价委托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重新公告选择新的服务商。

(七)履约保证金

中选服务商应在《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中选服务商出具的《房屋租金估价报告》经采购方认可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方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户 行:四川银行炳草岗支行

号:77220100002327377

中选服务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八)出具交易鉴证书

西南联交所在双方签订《房地产租金估价委托合同》、结清服务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九)费用支付

中选服务商按合同、招标清单内容及采购方要求完成房产租金估价,出具的《房屋租金估价报告》经采购方认可合格后,采购方于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估价服务费总额的85%,剩余15%于三个月后支付。中选服务商应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意向服务商应当在采购发布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向西南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服务商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或未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均不具备参与采购的资格。

(二)经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服务商,将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西南联交所及采购方均不予接受其报名。

(三)服务商应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严禁转借、挂户投标或中选后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四)质量要求

中选服务商根据房地产估价的规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后发表专业意见,并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合理性负法律责任。

(五)其他要求:

1.在服务合同有效期内,若中选服务商未按约定履行合同,造成采购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获取正式评估报告,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则重新招标选择新的服务商。

2.对采购方提供的有关情况、资料,应保守秘密,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或泄露。

3.根据约定及时提供正式房屋市场租金估价报告。

4. 《房屋租金估价报告》按资产类型(商铺、办公类、住宅类)和资产管理模式(代管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分别单独出具报告书。

5. 中选服务商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租金估价报告》,每逾期一日交付应按照采购费用的1‰赔偿采购方;因中选服务商违约、过失、失密、舞弊行为,导致采购方蒙受经济损失,中选服务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中标服务商人员进行现场勘探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中选服务商人员安全责任由中选方自行承担。

六、交易保证金处置

(一)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在中选服务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选服务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西南联交所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中选服务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给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0.5万元后,剩余部分在西南联交所收到采购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到账说明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服务商在采购方确定最终服务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意向服务商在被确定为服务商3个工作日内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服务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5.意向服务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6.意向服务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7.意向服务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服务商经确认具备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报名申请的;

9.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意向服务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10.服务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意向服务商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交易环节。

(二)联系方式

购 方:攀枝花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系 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18681208164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分所

系 人: 谭女士 联系电话: 0812-388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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