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qt202204-0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义松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娟0550-35195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24
公告正文
滁州中学新校区体育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t202204-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中学新校区体育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澄清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5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解密时间变更为:2022年5月24日8时30分至2022年5月2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比较与评价“1、企业实力-4中要求所投产品室外乒乓球台、起跑器、排球架、跨栏架、11 人制足球门具有NSCC 国体认证的,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5 分”调整为:1、企业实力-4中要求所投产品室外乒乓球台、排球架、跨栏架、11 人制足球门同时具有NSCC 国体认证的得 5 分,每缺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 5 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 比较与评价中1企业实力-“1、所投产品电动液压篮球架、弹性平衡篮球架均获得国际篮联(FIBA)认证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调整为:所投产品弹性平衡篮球架的生产厂家,获得弹性平衡篮球架国际篮联(FIBA)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二)座椅技术参数要求有严重倾向性、要求的EN13200-5:2006检测标准为欧洲标准不在国内适用,国内招标使用的均为中国标准。此招标文件为量身定做,有失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事实依据:1、结构、电控安全:1)看台系统的设计均匀分布的固定载荷,依据:EN13200-5:2006,看台踏板水平点载荷1.359KN,看台无明显损伤。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级(或国际公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彩色扫描。2)依据EN13200-5:2006测试标准,看台护栏载荷水平承载3KN/m,持续5分钟,无明显损伤。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级(或国际公认)的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以上所需要检测报告标准EN13200-5:2006属于欧洲检测标准。将以上所需要检测报告标准EN13200-5:2006属于欧洲检测标准的改为国标(GB19272-2011)或中国企业标准(QB/T2601-2013)。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25条规定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国内暂无针对活动座椅的国家标准,仅有企业标准,且国内有多家检测机构可按欧标EN出具检测报告,上述提到的两个标准中均不含活动座椅的技术标准。不予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比较与评价-1、企业实力-4中要求所投产品室外乒乓球台、起跑器、排球架、跨栏架、11 人制足球门具有NSCC 国体认证的,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5 分。其中起跑器只有(金陵、杰诺尔)有NSCC 国体认证。事实依据:有NSCC 国体认证不足三家。要求删除。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25条规定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详见澄清内容2。
 
3、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比较与评价-1、企业实力-5中要求所投乒乓球台具有工商行政部门评定的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的,得1 分。本项满分3分。事实依据:名牌产品国内早就取消评定,何以得分。要求删除。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该项评定是工商行政部门针对生产的品质优良、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高、质量信用好的产品而颁布的。经核查,国内具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评定的品牌不少于三个。招标文件并未把该项要求作为资格条件和废标条款,而是仅作为产品品质评分的一个参考依据,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也不存在不合理性。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予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问: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操场高杆灯技术参数: 1. 灯具参数:功率 1000W,配光角度满足设计方案要求,防护等级 IP65 以上,每杆 16 套灯具,共计灯具 64 套,输入电压范围要求 90-305V 宽压输入,户外防雷等级 10KV,整灯光效>120lm/W,显色指数>85,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 3C 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内容应能体现以上参数。 2.物联网控制器可采用 Zigbee 或者 NB 控制方式,连接成功率 99%以上,满足 1-10V或者 PWM 调光控制器,调光精度±5W 范围,防护等级 IP66,支持 APP 远程控制,支持 SAAS 系统控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内容应能体现以上参数。 3.智能电箱具有功能:瞬间电流分断能力 10KA,电箱具有短路保护功能,过载保护功能,电器测试寿命大于 8000 次,电箱具有过温保护、具有缺相保护功能,过压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功能,电能计量精度误差±3%内,通讯模式支持 2G、4G、NB、RJ45,箱体 IP65,使用环境-25~60℃,湿度≤93%,支持 APP 远程操作。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内容应能体现以上参数。 4.灯杆、配线配管及灯杆基础中标后由中标人自行深化设计。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彩色扫描上传,检验电子标书。事实依据:此控制器规格和电箱规格,均为路灯行业的要求,此项目需求为专业体育照明,对产品、控制系统要求高,普通控制系统与专业体育照明系统并不匹配,普通路灯控制系统根本达不到控制要求。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对于户外场馆灯具,招标人前期经过调研比较了有线和无线两种方案,综合比较无线安装和使用更方便,灯具控制器不存在路灯专用说法,nbiot、zigbee是现在主流户外无线控制方案。对于投标人,选择任意一种均可以适用;对于系统,要求有手机和web页面控制两种方式,为了便于现场控制模式的选择,控制更方便实用。物联网电箱是现在安全用电的一种新趋势,在漏电、过载、过压等功能上均有安全保护。对于新建户外项目,能同时达到进行电能统计、同期数据对比等。不予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篮球部分-40中要求FIBA认证、按照现场实际尺寸定制,国际篮球联合会(简称国际篮联FIBA),国际篮联负责制定国际篮球球例、制定篮球比赛用的篮球场和篮球规格(例如:篮球框的高度、篮球场的长阔度、比赛用球等),举办FIBA赛事不光篮球架需要FIBA认证(例如:地板、音响、灯光、消防,体育器材等等)硬件软件都要通过FIBA认证。定制产品是无法通过FIBA认证的。贵校需要组织国际篮联赛事吗?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比较与评价-1、企业实力-1中电动液压篮球架叫法不一样,有的叫智能篮球架,此明显带有严重倾向性。 定制篮球架不符合国家蓝联的技术范畴,再者购买的弹性平衡篮球架,为什么要求弹性平衡篮球架和电动液压篮球架均获得国际蓝联认证才能得分。事实依据:定制篮球架不符合国家蓝联的技术范畴。要求删除。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1)本项所涉及的国际篮联(FIBA)认证,不针对该项定制产品,投标人投标的对应常规规格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具有国际篮联(FIBA)认证即可。除美国NBA篮球外,世界上基本都遵循国际篮联的竞赛规则,国内的各种篮球比赛也全部都是执行国际篮联统一的竞赛规则,包括各种相关的器材、画线标准、比赛规则等,是否举办国际比赛和此项国际篮联标准的规定并不矛盾。
(2)详见澄清内容3。
 
6、问:评分方法企业实力第3条(4)所投产品座椅生产厂家获得国际篮联(FIBA)认证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事实依据:国际蓝联对座椅没有要求,只对篮球架和地板有技术要求,如果是体育馆整体符合国际蓝联技术要求,那么就要对体育馆的整体包括灯光、音响、消音、显示屏计分系统、座椅(数量达到2万人)、消防、软件人员及电视转播等等进行现场认证。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25条规定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国际篮联(FIBA)认证为国内诸多类型体育产品(地板、座椅、油漆、篮球架等体育设施设备)广泛采用的标准,国际篮联的官方网站可查询所有相关产品认证信息。本项仅以加分项的形式,并不具有限制、排斥其他供应商等情况。
 
7、问:评分方法中企业实力1、所投产品电动液压篮球架、弹性平衡篮球架均获得国际篮联(FIBA)认证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3、(1)所投产品座椅生产厂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的,得1分。(2)所投产品座椅生产厂家获得文体局颁发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单位的,得1分。(3)所投产品座椅生产厂家获得省级以上级别体育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得1分。(4)所投产品座椅生产厂家获得国际篮联(FIBA)认证的,得1分。事实依据:歧视中小企业。法律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法事实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该根据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名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答:招标文件中商务标已明确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价格给予优惠折扣扣除后参与评审。上述要求并不存在歧视中小企业。不予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并以澄清答疑发布的招标文件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滁州中学      
地    址: 滁州市南谯区同乐西路99号
联系方式:魏义松    0550-330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 0550-3519516  1800550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义松     顾娟  
电   话: 0550-3305058       0550-351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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