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13032021000004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南充思源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嘉陵区听凤路(四川嘉威安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内) | ||
中标(成交)金额 | 下浮率:1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 服务范围:(一)采购服务 1.采购货源:建立稳定的食材货源渠道和供货基地,实行定点采购,保证食材质量,干净卫生。 2.采购时间:大米、面粉、植物油、干杂调味品可在供货的前五天内采购;肉类、水产品、蔬菜必须在供货当天采购。 3.采购食材质量标准:采购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在保质期内的质量合格产品。 (二)仓储保管服务 1.库房专人专锁专管;库房内、库房大门及通道等配备全方位监控设施,确保食材储存安全; 2.存储的食材分区合理,摆放整齐,能够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 3.库房专用资料柜,食品留样专用设备,库管人员登记台账,分类存档。 (三)配送服务 1.配送点位:食材配送至采购人目前所管理的5个食堂以及在配送期内新增设的食堂。现有食堂均分布于高坪城区。 2.配送线路: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安排参与投标的企业对供货食堂分布情况进行勘察,投标企业可自行踏勘,确定食材配送线路。 3.配送时间:采购人每天18点前确定并通知供应商次日的配送品种、数量、配送点位和配送要求,供应商应于每天8:30前将所需物资送到食堂。猪肉、其他肉类、蔬菜等必须实行当天采购,当天配送。 服务要求:1.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配送,配送联系人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做到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采购产品送到指定地点,按实际需求数提供产品。 2.实行专用车辆配送,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配送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3.保证食品安全,确保食材从生产、配送到加工各环节的可追溯性,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4.投标供应商设有服务专门电话。配送食材出现问题,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需立即作出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5.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使用者所在地,如有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或现象,由中标供应商在配送当天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若发现数量巨大,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 6.采购人将定期不定期地到食堂和中标人经营场地,对食品原料配送进行监督考核。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自行承担一切费用;中标人不按要求配送造成食品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若发生食堂用餐中毒事件时,中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需到现场紧急处置,积极配合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8.供应商承担因配送食品质量引起的食品安全等一切经济和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因投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9.供应商在食材采购、运输、仓储、配送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一律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10.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抽样送检,检测内容为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据实支付。 11.供应商食材配送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1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配送资格:(1)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2)服务期内检查 3 次出现配送产品不合格、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3)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4)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时间:3年(具体服务期限以辖区食堂实际运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配送食材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食品安全卫生规范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陈模军、陈星、倪邦均、庞玉、庞在海、何江涛(采购人代表)、张颖(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45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联系人:吉莎 联系电话:0817-2332237 18781775565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48号交通银行 二、四川天府银行 联系人:陈钟 联系电话:0817-2609820 18180171112 三、代理机构将为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场所和区域,方便金融机构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产品。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7-2996988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2楼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
地址: | 南充市高坪区阳春路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候老师;联系电话:0817-339126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科技企业孵化村2楼、3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17-29969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话: | 0817-299698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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