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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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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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2-2023年度窄带物联网 产品及服务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西

赣财购2021〕32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2-2023年度窄带物联网

产品及服务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2022-2023年度窄带物联网产品及服务协议供货项目中标结果,现将此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的品目

本期协议供货品目包括:采用窄带物联网技术(NB-IOT)的产品及服务,包括:1)智能水务系统;(2)智能净水系统;(3)智能火灾探测系统;(4)智能消防系统;(5)智能路灯系统;(6)智能LED照明系统;(7)智能电子标签系统;(8)智能充电桩系统;(9)智能监控系统;(10)智能门禁门锁系统;(11)智能箱包系统;(12)智能无人机系统;(13)智能水肥一体机系统;(14)智能模组系统;(15)智能墙板系统;(16)智能校园系统;(17)智能机器人系统;(18)智能编程普及套件系统;(19)智能电梯控制器系统;(20)智能家用快递柜系统;(21)智能人脸识别系统;(22)智能电机电流驱动控制模块系统;(23)智能控制模块生产系统;(24)智能嵌入式软件研发系统;(25)智能全自动视觉异性贴装机;(26)智能窗户控制系统;(27)智能无线工业路由系统;(28)智能儿童手表系统;(29)智能4G摄像系统;(30)智能阀井监测仪系统;(31)智能固定式燃气报警器系统;(32)智能远程监测床垫系统;(33)智能城市涂鸦激光清洗系统;(34)智能烟感报警系统;(35)智能空开系统;(36)智能会见终端系统;(37)智能视频点名系统;(38)智能调压电源控制系统;(39)智能电量监控探测系统;(40)智能井盖系统;(41)智能管控主机系统;(42)智慧检测系统;(43)智慧城市系统;(44)智慧园区系统;(45)智慧食堂系统;(46)智慧用电系统;(47)智慧医疗系统;(48)智慧环卫系统;(49)智慧运维系统;(50)智慧控制开关;(51)智慧眼系统;(52)智慧环保系统;(53)智慧营销广告系统;(54)智慧家居系统;(55)智慧交通系统;(56)智慧安防镜头系统;(57)智慧数据管理系统;(58)智慧导航系统;(59)智慧摄像系统;(60)智慧农业系统;(61)移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62)智慧消防服务平台;(63)农业物联网云服务平台;(64)区域性结构健康监测服务平台;(65)工业云电力物联服务平台;(66)危化品物流监控大数据云服务平台;(67)智慧交通车联网服务平台;(68)智慧停车服务平台:(69)电摩卫士安全服务平台;(70)移动物联网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71)设备管理服务平台;(72)智慧消防远程监控服务平台。采购单位原则上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品牌。

二、中标入围的企业及品牌

依据中标结果,此次协议供货中标企业及品牌名单如下:

序号

生产厂商名称

品牌

优惠率%

1

江西惜能照明有限公司

惜能

10

2

江西阳光宾德城市照明有限公司

阳光宾德

10

3

江西怡杉科技有限公司

怡杉科技

5

4

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怡杉环保

5

5

江西星皇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星皇辉

8

6

南京小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乐牛

5

7

江西悦浓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家宝

6.5

8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海康威视

5

9

赣州汉鼎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汉鼎环境

7

10

赣州市金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洛菲斯

6

11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和达科技

5

12

江西轩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轩辕

6

13

恒亦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恒亦明HEUVAN

8

14

富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富丰智能

15

15

赣州睿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普睿思语

6

16

江西省天眼科技有限公司

天眼

7

17

江西渥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渥泰

6

18

江西超凡环保有限公司

超凡环保

5

19

普华鹰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普华鹰眼

5

20

青岛德诚誉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德诚誉

6

21

浙江校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效联

8

22

广州赛通科技有限公司

赛通

15

23

江西天易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天易

7

24

深圳曼顿科技有限公司

Mantunsci

5

25

江西科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科云

5

26

南昌宏威科技有限公司

宏威科技

5.5

三、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金额上限

各采购单位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金额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年度采购金额超过本期规定最高限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四、协议供货有效期

协议供货有效期自20221月1日202312月31日。在此期间,中标供应商将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的要求,向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中标产品和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采购单位应充分利用协议供货规定的服务条件,监督协议供应商承诺书和合同约定履行情况,出现合同纠纷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同时,采购单位也应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货款,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协议供货范围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协议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采购单位和协议供货单位均有权向财政部门反映。在协议供货执行过程中,对违规的采购单位,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擅自不在确定的本期协议供货商处采购及采购非中标品牌的行为,财政部门将拒绝支付货款,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采购单位负责。

(三)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

(四)请各相关采购单位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协议采购窄带物联网产品及服务栏目上查询中标产品及授权经销商联系表。

附件: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2-2023

年度窄带物联网产品及服务协议供货项目

江西省财政厅

(此处盖章)

20211230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12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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