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按采购人系统内部制度规定对该地块进行对外有偿使用采购,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C2021007
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标段一:该项目位于十里丰农场所辖三分场原一大六队工具房、原七大二队区域内场地,占地面积41.35亩(面积约为27580.45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21.33亩),只能用于农资堆放,现代农业,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建筑物资堆放,要求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详见附图1及第二章采购需求)
标段二:该项目位于十里丰农场所辖一分场大殿山晒场区域内场地,占地面积8.0亩(面积约为533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5.30亩),只能用于农资堆放,现代农业,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建筑物资堆放,要求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详见附图2及第二章采购需求)。
2、有偿使用要求:在有偿使用期间,成交人对于有偿使用场地,相应配套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成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有偿使用场地,相应配套设备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不得擅自改变有偿使用场地的使用功能和用途,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否则采购人予以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经营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每年度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偿使用期内每年度费用基础上上浮不少于3%.
4、有偿使用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费用交付方式为一年一交,有偿使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与每一年的有偿使用费一致, 成交人有偿使用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有偿使用费在在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前一次性交清。
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与每一年有偿使用费相同。
响应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响应标段。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国内企业须有对公结算账户。
1.2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费用300元/份,在采购现场缴纳。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14 时00分,地点为采购人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楼)。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1年1月31日16:00 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标段一叁仟元整,标段二捌佰元整,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 (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响应人是单位的必须从其企业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递交、保证金交纳方单位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换取收据。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
开户账号:19711301040000152。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0-2926976
4.2为方便响应人,保证金也可交至采购代理单位账户,采购代理单位开户名称: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开户账号:201000207648232,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657015863。
5.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程女士联系电话:0570-29272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657015863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zggzy.com、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ggzy.com)。
7.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原因,每家响应人只可派一位授权代表送达采购文件,进入采购人开标会议室,并佩戴好口罩。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于2021年1月31日 16 时前将本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驾驶证或户口本均可)、绿码截屏、14天轨迹截屏(具体操作见下图)提交给采购人,提交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开标现场将会核对身份、测量体温。信息提交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13515708011。因响应人授权代表未能按要求递交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而导致响应人不能按时送达响应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