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汽车起重机租赁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汽车起重机租赁询价
询价书名称
汽车起重机租赁询价
询价书编号
rfq2024-10-09601153
联系人
魏伟
联系电话
15204125339
电子信箱
采购单位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鄂尔多斯高新区工业废水综合利用项目部
纪检监察联系人
刘辉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18539707801
其他说明
询价标的1
物资名 称
汽车起重机租赁
规格型 号
25t
定货要 求
采购数 量
3
计量单 位
交货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鸿鑫二手车交易市场南100米鄂尔多斯高新区工业废水处理与再生水综合利 用项目
交货日 期
备注
采购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0-11 16:21:43
标的类型
设备租赁
收货人
魏伟
收货电话
15204125339
交货方式
对供应商要求
保 证 金 金 额
0
缴 费 账 号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开 户 行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收 款 人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结 算 方 式
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
发 票 种 类
专票
支 付 条 件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按照建设单位同期工程款的支付比例为限向乙方支付货款,且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期货款结 算金额的70%,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80日内按照建设单位同期工程款的支付比例为限向乙方支付货款,且支付金额不 超过当期货款结算金额的80%;合同办理最终结算签订《封账协议》且无任何质量、数量争议的,甲方工程结算经最终 审计后且建设单位向甲方支付除质保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到账后30日内支付至乙方结算款项的95%,剩余5%在6个月内无 息支付,但建设单位付款延期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要 求 资 质 名 称
无资质要求
要 求 资 质 说 明
无资质要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