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航海附件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0吨船舶舾装件、桥梁钢结构件技改项目”竣工阶段性(不含抛丸、喷漆工序)废水、废气及噪声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19年4月2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25000吨船舶舾装件、桥梁钢结构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航海附件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8号;
建设内容:从事船舶舾装件、桥梁钢结构件生产;主要建设内容、规模为年加工25000吨船舶舾装件、桥梁钢结构件。
环保审批情况:2018年9月扬州航海附件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年加工25000吨船舶舾装件、桥梁钢结构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获得仪征市环保局批复(仪环审[2018]158号)。
投资情况: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加工25000吨船舶舾装件、桥梁钢结构件技改项目(不含抛丸、喷漆工序)”及其配套工程涉及的废水、废气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二、项目变更情况
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以下变动:
1、等离子数控切割机由3台减少至2台。
2、由于打磨和焊接工位的整合与调整,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由6台减少至4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由12台减少至9台。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19日、2019年4月10日~11日对“年加工25000吨船舶舾装件、桥梁钢结构件技改项目(不含抛丸、喷漆工序)”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报告编号为: LT19071),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总;
联系电话:18012342611;
信箱:withyoutoold@163.com。
航海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废水、废气、噪声)-公示版
航海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废水、废气、噪声)环保验收意见
扬州航海附件有限公司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