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15-20230504-1155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云峰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鲍超021-384600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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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民防工程维修养护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14: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公用民防工程维修养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5-20230504-1155

项目名称:公用民防工程维修养护

预算编号: 1523-1064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0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公用民防工程维修养护费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保证浦东新区公用民防工程结构及设备、设施完好,根据2023年浦东新区民防管理事务中心工作安排,计划对辖区内11个公用民防工程进行维修养护,主要工作有:人防设备设施维护、沉降缝维修、水泵更换、人防门设备制作安装、新做通风系统、电器线路整修更换、打药水、门窗风管等铁件油漆、局部墙面粉刷、清理垃圾保洁、垃圾外运等。
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800,000.0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75日历天,暂定起讫日期为2023年6月18日起到2023年8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允许供应商自报少于75个日历天的其他时间)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75日历天,暂定起讫日期为2023年6月18日起到2023年8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允许供应商自报少于75个日历天的其他时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4.2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11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23年6月7日9:00。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合欢路25号,联系人:戴云峰 电话: 13321823609
3、答疑时间: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民防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5号

联系方式:021-38714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021-38460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超

电 话:021-38460091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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