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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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发件邮箱:like@ssghwork.cn)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GH-FGW-24-02
2.项目名称:2024年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
3.预算金额:3.90万元
4.最高限价:3.90万元
5.采购需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部署要求,委托承办2024年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为:聚焦市场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公共事业服务、纳税、国际贸易、市场竞争、劳动就业、获得信贷、解决商业纠纷、办理破产、政务服务、包容普惠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等14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专题讲授、案例分析、实地操练等形式开展迎评迎检和指标提升2大专题共15场系列培训,帮助参训学员厘清下一步营商环境提质增效重点,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采购需求所有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承诺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磋商(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不分包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须装订到正本内;若原件不能装订到正本中的,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编入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邮箱(like@ssghwork.cn)在线获取。
3.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ke@ssghwork.cn(发送邮件时须注明所参加项目名称及供应商联系方式),我公司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
4.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民主西路39号第1单元17层1702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民主西路39号第1单元17层17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甘肃经济信息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2.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37号
联系方式:0931-8847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8号融创立方产业加速器8号工位
联系方式:0931-843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清洁
电 话:1779311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