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配餐公司舟山地区配餐公司舟山地区粮油、干货、零食饮料等采购专有协议20241227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配餐公司舟山地区粮油、干货、零食饮料等采购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采购包名称
配餐公司舟山地区粮油、干货、零食饮料等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要求
评审标准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详见技术要求书,预计发标时间2025.01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其中之一:  
(1)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省市级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备案凭证。
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会员要求
投标人应是上海阳光餐饮网会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上海阳光餐饮网(北京先发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购买会员的合同及发票。暂时不具备会员资格的,投标人要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海阳光餐饮网会员员。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食品类供货合同,该合同已结算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基于该业绩合同食品已结算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证明文件(业绩发票明细表)。(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期限、合同产品清单等内容;证明文件(业绩发票明细表)需按投标文件中“附件:业绩发票明细表”格式提供,不需要提供发票图片及明细。合同已结算金额以业绩发票明细表合计金额为准。投标人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信息准确性并为准确性负责。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约定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发票明细表无法查询发票真伪或者业绩发票明细表缺少信息或者业绩发票明细表信息不正确或者查询存在虚假发票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不予认可,将导致废标。
(4)评标环节或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环节或中标人申请中国海油供应商名录准入前,招标人将检查投标人本次投标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业绩合同原件、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投标人不提供以上原件或者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具备中标资格。检查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次年起的审计报表。
★调价方式
零食、饮料、冲饮、其它预包装食品、酱腌菜、杂品采用固定单价;
其他产品订单执行价格 = 原始合同价格 *(1+价格波动比率)*(1+税率)
释义:
价格波动比率=(当次调研价格–原始调研价格)/ 原始调研价格
原始合同价格:双方合同签订的价格。
原始调研价格:对合同签订前15天的市场平均价格进行调研,从而记录的价格。
当次调研价格:合同执行期内申请价格调整时当次调价周期的平均价格。
2.3.1 调价周期:
□全品类:根据各行项目品类选择下列对应的调价周期
□蔬菜、水果、蛋类、豆制品:15天
□鲜活水产品、鲜肉、冻品:3个月
☑粮油、调料、干货、熟食:1年
☑零食、饮料、冲饮、其它预包装食品、酱腌菜、杂品:固定单价
调价周期内价格保持不变,但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极端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个别产品波动超过15%(含15%),则申请个别产品价格调整,价格波动低于15%,则不进行价格调整。货物的规格变动时(规格变动不超过20%),双方可以依据原货物规格比例调整价格。
2.3.2 第三方网站市场价格是指:
□北京先发餐饮价格网(http://www.foodmap.com.cn/)
☑上海阳光餐饮价格网价格(www.ygcy8.com)
□中农数据天天采配网价格(https://www.znttcp.com/)
该价格网站公布的某产品一个“调价周期”(调价周期1年的只参考订单前一个月)内的平均价格;北京先发餐饮价格网参考“均价”项,上海地区使用上海阳光餐饮价格网参考“农批”项,中农数据天天采配网参考“价格”项。
2.3.3 无法匹配第三方网站的物资调价,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如市场调研网站中有双方认可的同类产品,可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波动比例进行价格调整。
(2)涉及无法匹配指定市场调研网站的物资,可参考需求所在地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发布的食品价格波动指数或指定第三方网站发布的价格波动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3)供应商有充分证据证明指定第三方网站个别物资价格失真时,可以采取市场价格调研方式解决。需求单位与签约供货商可到当地大型农贸产品批发市场调研确认价格。
(4)按照以上三个序号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调价方式,最终价格由采购方确认。
★结算方式
银行电汇,按照月度付款。买方在收到卖方货物和到货文件并验收合格后,在每个交易周期结束并收到卖方合格发票45天内向卖方支付该交易周期内的货款。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合同执行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函或电汇。
2)履约保证金额:按照中标金额的2%计算(向下取整数到万元)。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4)履约保函其他要求: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信开方式。招标人建议使用的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如使用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需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应为签发订单的合同执行方,不能限定为合同签署方。
5)履约保函期限:与合同期限一致。
6)电汇账号:
开户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配餐服务分公司
银行账号:040140462-01-1451
开户银行: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投标人向招标人合同执行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前,应与合同执行方充分沟通,未经沟通一致,不得随意向招标人执行方银行账户汇款或提交不符合条件的履约保函。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
合同签订模式
一主一备
★收货地点
1、本文件主要应用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配餐服务分公司管理的舟山地区海上平台项目,目前已知的主要交货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老塘山一期码头,文件执行过程中如有新增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2、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配餐服务分公司作为本文件执行方,具备执行本文件的权利。一般情况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餐服务分公司其他所属单位不使用通过本招标签订的文件,但遇到特殊情况时(比如供应商履约异常、文件执行超预算、船舶临时停靠等),其他所属单位会临时使用本文件,使用文件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新采办周期)。其他所属单位如需使用本文件,另行通知送货地点。
说明:投标人需满足以上交货地点的交货条件,具体以“订单”要求地点为准。
★交货频次
本文件采购具有以下典型的特点:
(1)采购频次高。基本上需要每天配送,包含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每次供应商收到订单后1个工作日将物资送到指定的地点,具体以“订单”要求时间为准。
(2)单笔订单金额不确定。订单采购金额大小不一,订单金额介于几千元至几十万元不等。
(3)单次采购内容不确定。每个订单包含文件清单的多种物资,从几个到上百个不等,具体以订单为准。
★其它要求
(1)投标人物资配送到采购人时,需要提供卸货服务。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提前1-2天将订单下达至供投标人,投标人应根据订单具体需求时间完成配送任务。
(3)投标人接到订单后,有产品缺货情况时,及时联系采购人更换品种,以保证采购人使用。
(4)货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投标人应提供送货明细,并应与采购人订单品项一致。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采购人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采购人订单上的品名、数量、规格进行配送;投标人应有保证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以及检验手段,确保产品质量,对采购人提出货物质量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
(5)如采购人收货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低劣、规格、数量不符,包装或货物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更换、补齐,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予以退货、更换、补齐,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每月需提交送货明细,采购人签字确认后,以此作为投标人结算凭据。
(7)为防范文件执行风险,确保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质量真正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采购人供应链管理规定,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考察。考察范围限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环节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情形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采购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将按照海油发展供应链管理制度处理中标候选人违约行为。
★桶装水空桶损耗要求
按照投标人中标价和实际损耗量进行结算,招标人承担的空桶损耗数量最高不超过桶装水采购数量的3%,即每采购100桶桶装水招标人最多承担3个水桶损耗,超出部分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1227)至(20250103)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彭齐国
联系电话:25802306
邮  箱:pengqg@cnooc.com.cn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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