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企业档案整理扫描归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1]fjhz[cs]2024003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蔚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HZ[CS]2024003、2024年企业档案整理扫描归档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企业档案整理扫描归档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HZ[CS]2024003
项目名称:2024年企业档案整理扫描归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企业档案整理扫描归档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供应商具备档案局授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福建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对承接本项目服务的承接商进行声明,即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6-14
至 2024-06-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26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6-26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联系方式:13763835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08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蔚、刘思琪
电话:0591-8330858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HZ[CS]2024003、2024年企业档案整理扫描归档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企业档案整理扫描归档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HZ[CS]2024003
项目名称:2024年企业档案整理扫描归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企业档案整理扫描归档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注册审批档案整理电子化 | 1(项) | 否 | 注册审批档案整理电子化 | 4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供应商具备档案局授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福建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对承接本项目服务的承接商进行声明,即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6-14
至 2024-06-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26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6-26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联系方式:13763835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08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蔚、刘思琪
电话:0591-8330858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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