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德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太极大道改造(福林桥-无量溪河)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238.6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s-gc-gk-2024627
预算金额3238.6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18956378960
招标代理机构广德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柴工15956337081
中标公司安徽羽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238.63万元
中标联系人牛森海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广德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爱民路广建兰馨大厦7楼
代理机构
名称:广德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建安大厦13楼东
项目名称
广德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太极大道改造(福林桥-无量溪河)项目
项目编号
GDS-GC-GK-2024627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9日13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羽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03号金色名郡15栋50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捌万陆仟叁佰伍拾伍元捌角陆分(32386355.86元)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92分
项目负责人:牛森海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31561583、皖建安B(2019)018831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颍上县五维路(迎宾大道-管仲路)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滨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2459号国贸天悦花园C1幢办公楼1206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叁万贰仟叁佰玖拾捌元贰角玖分(32332398.29元)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91分
项目负责人:黄哲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71712361、皖建安B(2018)014363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惠民路(环形路)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广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柏垫镇政务新区金政商贸城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捌万贰仟肆佰壹拾柒元叁角伍分(32382417.35元)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91分
项目负责人:冯胜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82054187、皖建安B(2019)018118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广德市规划西路(西外环-松涛路)道路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璟瑜建设有限公司,清标不通过;安徽富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明光市众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萧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8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95637896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柴工,联系电话:1595633708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