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市2022年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超临界萃取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2年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超临界萃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超临界萃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R-2023-32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5月5日上午10:30
评标地点:新华书店广场院内B座4楼(郑州市商都路31号)
四、评标结果信息:
经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
联系人:冯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投诉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鑫苑路交叉口阳光大厦9楼
联系人: 侯晋丽、党欣然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七、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2023年5月8日
一、项目名称:2022年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超临界萃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R-2023-32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5月5日上午10:30
评标地点:新华书店广场院内B座4楼(郑州市商都路31号)
四、评标结果信息:
经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
联系人:冯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投诉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鑫苑路交叉口阳光大厦9楼
联系人: 侯晋丽、党欣然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七、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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