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中心医院门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yycg-2024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0427-32767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盘锦市中心医院门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19日 15: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心医院门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盘锦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盘锦市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4:00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9304276122
采购单位盘锦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女士 0427-327676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郝女士 19304276122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心医院门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YYCG-202417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心医院门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9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门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要求,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3.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7 月 22 日至2024年 7 月 26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中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部

纪检监察部电话: 0427-3276655

代理机构: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8818010400100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心医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0427-3276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郝女士 19304276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  1930427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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