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GZGK22E039B0333Z 发布时间:2022-06-29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号厂房二至五楼厂房照明及工业用电(用气)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GZGK22E039B0333Z
2.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号厂房二至五楼厂房照明及工业用电(用气)工程项目
3. 招标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
数量 |
招标预算 |
六号厂房二至五楼厂房照明及工业用电(用气)工程项目 |
一项 |
人民币335万元 |
(1) 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报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112.74.175.84/qpoaweb/prg/gys/prolist.aspx)发售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采购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9:30(北京时间)。
7.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8. 现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的有关精神,本项目允许邮寄投标文件。如需邮寄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收件人:张先生、020-37635007。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20日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11.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2. 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富广场支行
13.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7635007、020-87688049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5501
传真号码: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邮政编码:510070 网址:www.gzgkbidding.com
招标人: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陈警官
联系电话:020-87413489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2号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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