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五公司上海外环西段项目、浦星公路项目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jc-wgs-2024-wz02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龙妹157162138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五公司上海外环西段项目、浦星公路项目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五公司上海外环西段项目、浦星公路项目混凝土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JC-WGS-2024-WZ02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项目所需物资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3.1.1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浦星公路(南行港路-人民塘路)改建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浦星公路(南行港路—人民塘路)改建工程施工1标北起南行港路,起点桩号K30+354.9,南至秀竹路,终点桩号为K34+460,线路全长4.1051km。本标段标准规划红线45m,规划采用双向六车道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仅含级配碎石)、桥涵工程(不含防水层及以上的沥青路面)、排水工程、河道工程(含驳岸)、人行护栏、绿化搬迁及绿化新种、主体及附属工程涉及的各类预埋管道、桥梁范围内涉及的附属设施(交安、路灯、机电等)的基础与预埋件。本标段桥梁中小桥6座,分别为南行港桥、沿港河桥、胜利港桥、白沙港桥、砖桥港桥及太保港桥。
3.1.2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9标段项目经理部: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9标,项目从顾戴路南侧~莘朱路,全长约3.17km,同时包含1对平行匝道(顾戴路南侧),淀浦河大桥,莘庄立交辅道高架,涉铁桥等。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鲁班网校”中《鲁班平台电子投标操作视频》(http://lbpx.crecgec.com/index.php?g=course&m=course&a=courseinfo&id=98)。请供应商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811日至202481717: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1717:0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中必须填写“手机号和邮箱”(缺一不可)。
5.3请投标人先响应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次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以银行到账或收到保函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或“不收取”状态的,不会影响投标人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评审。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必须将投标文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邮寄至招标人处,寄送地址详见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8229: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形式:全时云会议
开标时间:2024822日9:0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6.4 中标供应商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费为中标总额的1‰,由中标供应商向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支付。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依照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需单独开列。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 网上招标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8.1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前在鲁班交易平台上面完成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PDF格式,重要章节必须签字并盖章),报价的备注栏里填写税率。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作为评审的依据,请确保电子版能够读取及所提供资料的清晰度。开标时,请登录到鲁班供方交易平台投标报价界面。
8.2为了对采购人开标过程进行监督,请各供应商下载“全时云会议”软件以视频方式参与招标过程。(本软件无需注册,不需要担心相关信息泄露)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第一步:安装完成后,点击运行,点击“加入一场会议”
第二步:姓名处请输入单位全称,会议码 93974426。采购人将在开标当天8:40开启会场;请8:40后入会,参会时,务必请保持会场安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联 系 人:朱龙妹
联系电话:15716213809
邮箱:ztsjwgswzsbb@163.com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浦星公路(南行港路-人民塘路)改建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高枫 联系电话:13706220621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9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高枫 联系电话:13706220621
10.汇款信息(请注意投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不是同一账户)
10.1响应保证金汇款
中铁十局五分公司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五分公司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号:2011010193001740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浦星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浦星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
账号:2011010193001731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10.2招标服务费汇款
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二○二四年八月十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投标保证 金(元)

备注

1

HNT-1

混凝土


14795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9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包件所有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满足生产加工的相关设备和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确保能够保障项目需求的能力。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近三年内参与过大型市政、公路工程项目的业绩,且不少于两个的成功运行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的近三年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两份招标物资相关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双方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办理结算且在发票通过认证后,自财务入账9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金额的70%,供货结束双方办理末次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后90天内付至末次结算金额的90%,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后180天内付至末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年)并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无息支付。支付方式:银行转账70%,承兑汇票30%(甲方不承担贴息)。发票采用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算。







5000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2

HNT-2

混凝土


6135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浦星公路(南行港路-人民塘路)改建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包件所有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满足生产加工的相关设备和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确保能够保障项目需求的能力。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近三年内参与过大型市政、公路工程项目的业绩,且不少于两个的成功运行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的近三年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两份招标物资相关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双方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办理结算且在发票通过认证后,自财务入账9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金额的70%,供货结束双方办理末次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后90天内付至末次结算金额的90%,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后180天内付至末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年)并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无息支付。支付方式:银行转账70%,承兑汇票30%(甲方不承担贴息)。发票采用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算。

5000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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