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城市旅游欢迎短信推送业务服务项目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23115-1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城市旅游欢迎短信推送业务服务项目第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
成交金额:叁拾玖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39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城市旅游欢迎短信推送业务服务项目第1包 服务范围:金寨县火车站出站口处、金寨收费站(G42沪蓉高速出口)处、金寨仙花收费站(G42沪蓉高速出口)处(视发送量调整)等。 服务要求:进入金寨县境内的县外移动用户手机号码(指定客户手机号须按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要求及时发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根据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实际业务需求,供应商通过自有短信平台,为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发送短信。短信内容由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编辑发放(视季节变化调整短信内容)。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俊生、赵东辉、吕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599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0564-7060100。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0564-7356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7060100
十、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JZ-CG-XS23115-1]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城市旅游欢迎短信推送业务服务项目第1包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采购文件正文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交结果公告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