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政府购买城中村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城中村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城中村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29099382
公告日期: 2023 年 10月20日
关于政府购买城中村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城中村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深圳市博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深圳市博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完整服务资质证明,并以21000元的服务价格承接此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博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 210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范围: (1)围绕城中村供用电安全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相关宣传视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介的作用,对整治工作背景、意义、政策、成效、典型案例以及攻坚克难先进事迹等进行深入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入户排查、整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 (2)系统总结报道整治工作在保障电力供应、美化村容村貌、提升用电安全水平等方面的成果,加大供用电安全常识普及力度,广泛宣传城中村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和意义,提高入住居民用电安全意识,形成人人知道电气安全、人人重视电气安全的整体氛围,通过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使居民肩负责任、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入户整改工作。 (3)适当以城中村户内用电伤亡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提高居民用电安全意识。 (二)服务周期:30天 (三)服务要求:服务机构需按照要求,做好光明街道辖区内开展城中村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按照约定合理安排供用电安全宣传任务相匹配的人力、器械设备及工具,保证宣传行动的质量和进度;同时配合本单位做好本次服务的其他工作。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29099382
公告日期: 2023 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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